作者CKun (温水煮青蛙)
看板medache
标题Re: [讨论] 健保局渎职?
时间Wed Sep 9 00:57:47 2009
因为健保局没有公布车祸事故,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
故我们只用推估的方式
1. 平均每名伤者的医疗费用
黄集仁医管硕士论文
平均每位酒後肇事之伤患约花费医疗费用新台币
46063元。
http://etds.ncl.edu.tw/theabs/site/sh/detail_result.jsp?id=090CGU00528003
2. 每年车祸伤患数字
台湾地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本文所估计的死亡人数,乃根据行政
院卫生署详细死因的统计分析,受伤者人数系依日本道路交通事故死亡
、受伤人数比例推估。若依台大公卫所教授王荣德之估计;台湾一年至
少有
三十三万人因车祸受伤,而在1990年车辆死亡人数为7568
人。
来源: 蔡中志
http://140.111.1.12/primary/traffic/tn_dg/doc03.htm
内政部警政署资料显示,
2005全年造成人员伤亡之机动车交通事故件数15.6万件
死伤人数20.6万人, 死亡人数4735人
http://eng.stat.gov.tw/public/data/dgbas03/bs2/
socialindicator/safety-analysis02.doc
3. 计算:
每年伤者20.6万人 x 平均费用4.6万 = 94.76 亿元
结论: 光是以交通事故而言,
健保局每年可能需向保险业讨回约 95 亿元!
如今最多只可能领回20亿
亏空金额相当於健保全年总收入约四十分之一
严重稀释健保点值!
健保法每年图利保险业者可能高达100亿新台币, 急需修法!
题外话:本版cooltracy曾经提过,
由於强制险的伤害医疗给付:每人最高20万元。
故此就算车祸重伤患花费100万元健保钱,代位求偿仍然只能获得20万.
对照美国车险的minimum liability约50-80万台币/人,
台湾强制险的额度是否应该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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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Kun 来自: 138.26.234.72 (09/09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