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er (Let it over!)
看板medache
标题Re: [问题] 同意书签署年龄??
时间Fri Oct 23 19:57:03 2009
※ 引述《deltaz (出来跑卡片总有一天要还)》之铭言:
: 请问医疗法上的成年是指 20 or 18??
: 可自理有行为能力之精神疾患患者(ex 重郁症)或 高龄患者
: 请问大家都如何处置呢??
: 有时遇到这一类患者都会请家属来协助签立, 但偶尔会遇到
: 病患表示不想麻烦家属, 坚持自己签就好, 不知道这样的同意书在法律上
: 是否具有效力
行为能力的认定可以分为三种:
1. 完全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满廿岁为成年人
未成年人已结婚者(但限七岁以上)
2. 限制行为能力人
满七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 无行为能力人
未满七岁的未成年人
禁治产人
由此可知,行为能力的有无,与其心智状况并不必然有直接的认定关系,现行法律是
以年龄做为基本的区分,另外再辅以禁治产宣告制度,以救其穷。
所以只要患者已成年且未受禁治产宣告,除非能证明签署文件当下患者刚好处在急性
发作的阶段,否则他签下的合法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理想状态。
回到原始命题。遇到这种病人,不管病情说明或签同意书,最好是有重要家属随侍在
旁,真的出事也比较好撇清。
重要家属排序请参照安宁缓和医疗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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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43.181.181
1F:→ childinheart:禁治产人已经修改叫做受监护宣告人 10/24 00:24
2F:推 mayge:朋友.前妻 到底可不可以签署?? 10/24 23:32
3F:推 Elleria:前妻不行 10/25 02:39
4F:→ Elleria:但是跟前妻生的女儿可以 from先前的工作经验 10/25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