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wenhsu (de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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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律师脚踢证人 女染疟疾未检出病亡,名医判刑
时间Tue Aug 31 10:21:30 2010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819019.shtml
国泰医院副院长黄政华被控未即时为刚从非洲返台、出现高烧症状的谢姓女病患
检验疟原虫血片,导致已感染恶性疟的谢女延误治疗死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後,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黄政华有期徒刑十月。全案仍可上诉。
谢姓女子二○○五年七月从非洲乌干达、卢安达、衣索比亚等地旅行返国,入境
时因高烧被疾管局人员戒送到医院观察;七月八日凌晨转送国泰医院就诊,当时
她发烧超过卅八度,医院通知当时的感染科主治医师黄政华会诊。
法院调查发现,依黄政华的专业,看到刚从疟疾疫区回国、有发烧的病徵,就应
怀疑感染疟疾的可能性,尤其谢女已表明多日高烧,有可能是在疫区遭疟蚊叮咬
感染导致,黄应立即做疟原虫的血片检验。
不料,国泰医院迟未检验谢女是否感染疟疾,谢女亲人见她持续高烧,七月九日
晚上更高烧达四十度,七月十日主动打电话向疾管局通报谢女疑在非洲感染传染
病,但医师未即时诊断,担心疫情扩散。
疾管局立即向国泰医院查询谢女病情,医院才在当天下午检查出谢女感染「恶性疟」,
并由疾管局人员携带治疗疟疾的「奎宁」投药;但因延误治疗,谢女仍在四天後
因疟疾导致心肺衰竭死亡。
一审时,法官采信国泰医院其他医师证词,相信黄政华在会诊时曾怀疑是疟疾,
但因初步检验并未明显证明是疟疾,判决黄无罪。检方不服而提上诉,高院发现
谢女转送国泰医院时的检验报告都未附在卷证资料之中,要求医院补齐资料也没
下文,法官因而带着书记官、法官助理前往国泰医院调取电脑资料中的医检报告。
法官在医院询问检验室人员时,法官助理发现律师多次用脚踢证人,意图影响证人
证词;法官当场请证人换座位,证人才涨红着脸调换座位。律师强调谢女病历缺漏
检验报告,是因病历精简所致。
法官後来认定,疾管局询问国泰医院谢女病况时,院方还声称初步诊断疑胆道炎、
泌尿道感染及感染性腹泻,并未进行疟疾的检验,直到当天下午才验出有疟疾。
高院指出,黄政华当时身为国泰医院感染科主治大夫,违反感染科专业,轻忽病患
的病情,未要求医疗常规的检验,过失情节重大,导致病患死亡,依业务过失致死
罪判刑。
【2010/08/31 联合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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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30.188
1F:推 GeorgeC:看到这些新闻~~哀~台湾没救了 08/31 20:01
2F:→ tatata:故意让人一直上诉 真没法德 08/31 20:24
3F:→ glorz:胀红脸?? 法官故意用这种辞汇很讨厌 09/01 15:53
4F:→ odinhung:还好Dr. House在美国不在台湾 09/01 17:59
5F:→ dewenhsu:豪斯在台湾要关到生蝨母 09/01 21:25
6F:→ pamela12118: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9/01 22:48
7F:推 carlyu:House在台湾绝对被投诉和告到死XD 09/01 23:48
8F:推 inds:胀红脸是记者用的不是法官吧(?) 09/01 23:56
9F:→ glorz:印象中判决书有胀红脸这词耶 09/04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