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atboy (修身修心修慈悲)
看板medache
标题Re: [问题] DRG的疾病是否都不能有自费项目?
时间Mon Oct 11 19:19:15 2010
※ 引述《genji (chi)》之铭言:
: ※ 引述《gentlwind (ㄉㄊ)》之铭言:
: : DRG不允许部分自费,健保局也要求「医师须主动将所有自费项目申请纳入健保」
: : (迷之音:很白痴耶,厂商利润降低也不肯呀.)
: : 且骨材通常是DRG的必要项目,让患者自购使用也可能造成申报时的困难。
: : 未申报健保骨材→整笔剔退,申报健保骨材→伪造文书
: : (迷之音:反正都是犯罪集团了,有差一罪一罚的这几百年吗?)
: : 每条路都是死路,那只有一条路了,另设贵族医院不加入健保。
: : 所以,恍然大悟,原来健保局是想要逼自费患者整笔费用都别用健保的钱呀....(佩服)
: 只要医疗院所有加入健保特约
: 只要健保有给付的项目,就不能要病人自费
: 也就是说 某种手术健保有给付,病人就不能自费
: 你要整笔住院费用自费跟病人收,到时候告上去一样是医院吃亏
: 唯一解决的方法是:设立自费医院
: 整间医院跟不跟健保局特约,就跟美容诊所一样,这样除非违反医师法或医疗法规,
: 否则健保局拿你没皮条
怎麽会拿你没有皮条呢 ?
你不加入健保
就像中山医院挂号费收个三五百元一样, 民众哭妖一下
卫生署就动用卫生局稽核系统天天来你家找麻烦
一有贵族病患不大爽贵族医院就来去告个卫生局
卫生局就来天天找你约谈
多的是手段下手咧 ~
不过我很好奇的是
有没有人好好 review 过这些健保条例有没有违法之虞 ?随手举一个好了
宪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教育文化工作者之保障)
国家应保障教育、科学、艺术工作者之生活,并依国民经济之进展,随时提高其待遇。
科科 ... 怎麽待遇一直下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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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72.188
1F:推 daze:医师不属於'教育、科学、艺术工作者'吧 10/11 19:23
2F:→ Elleria:楼上 XD 10/11 19:32
3F:推 cypres:医师是苦力啦...至於什麽算艺术, 倒是要问问好冰冰才算数 10/11 20:25
4F:→ Glioma:医学算是一种科学吧 10/11 21:04
5F:推 deepvoice13:医师不适用於此法条 属於劳力工作者 10/11 22:11
6F:推 CKun:以科学为基础的劳力密集手工业? 10/11 23:28
7F:→ odinhung:这样才能缩短贫富差距 10/12 11:15
8F:推 tkr:医师不算劳工啦 算是奴工 不受宪法跟劳基法保障的 10/13 07:47
9F:→ tkr:我很早就有这种体认了 就像我觉得我是贱民 10/13 07:47
10F:→ tkr:所以被骂还是不当一回事一样 10/13 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