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tlwind (ㄉㄊ)
看板medache
标题Re: [新闻]黑心医院害命敛财
时间Fri Dec 10 17:33:25 2010
※ 引述《CKun (温水煮青蛙)》之铭言:
: 针对半夜有没有医生这点, 要看到底它的定位是呼吸照护病房?
: 还是长期疗养中心(护理之家)?
: ----------------------
: 全民健康保险呼吸照护病房设置基准
: 1、 每30床应有专责胸腔专科医师或重症专科医师或内科专科医师至少一名,
: 夜间应有值班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至少一名。
: 2、 胸腔或重症加护专科医师(专任或兼任)巡诊,每周至少三次。
: 护理之家之呼吸器依赖患者
: 由胸腔专科医师或重症专科医师或内科专科医师至少一名(专任或兼任),
: 可提供每位病患至少每二个月一次,每次至少一小时之访视。(不用值班医师,急救当然不会有医生罗)
泰山英仁医院病床设施:慢性一般病床 20
急诊观察病床 1
呼吸照护病床 10 ←RCW
新庄英仁医院病床设施:慢性一般病床 20
呼吸照护病床 60 ←RCW
有一些可议之处,检方举措强度远高於必要程度:
锺焕箴可以查证出同样姓名的未办理执业之护士、护理师纪录,应该是同一人。
所以该院事实上是违法聘用他担任医师助理,且自称医师再次违法。
遇到急救场合,未待医师到场即予急救措施,适法性有争议。
(医师法明文排除临时施行急救,但实务上仍有以急救判刑之例)
这样的案子,通常只需要查扣证物(病历等)、传唤当事人即可侦办。
但是却采用兵分20路大规模搜索、拘提、破坏(又事先通知媒体到场)之手段进行。
足见检方已对当事人持有非常之态度,恐影响起诉罪刑的认定客观性。
见诸报端之其它资料,都很难形成所谓「不确定故意杀人罪」之证据强度。
例如气切口未予缝合,见仁见智吧.采取自然癒合的患者也不少。
急救时注射三十多支强心针,一场急救下来打三十只不算多吧
若这些变成「不确定故意杀人罪」的佐证 恐怕是失於向专业人士查证
违法医师法+伪造文书+业务过失致死+诈欺... 自然不需要兵分20路拘提
所以强化成「不确定故意杀人罪」来做大 法院也相信了 所以羁押
希望检方真的有足够的证据 只是没有告诉等在旁边的APPLE日报而已
不然 恐怕又是自认对谁的一种攻击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147.185
※ 编辑: gentlwind 来自: 123.204.147.185 (12/10 17:34)
1F:推 CKun:或许是想利用媒体告诉民众,医界不可信赖,健保把关有功 12/10 18:00
2F:→ CKun:所以留着在审健保法案的时候才发难 12/10 18:01
※ 编辑: gentlwind 来自: 123.204.147.185 (12/10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