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b09 (09)
看板medache
标题[新闻] 黑心人工水晶体 全台逾70家医院被骗
时间Tue Mar 29 10:51:30 2011
更新日期:2011/03/29 04:11
印度货未经卫署检验
〔自由时报记者王荣祥、杨菁菁/高雄报导〕取得卫生署核可的加拿大艾美人工水晶体与
玻璃体代理资格的仁硕实业公司,涉嫌自九十七年间,从印度进口价格较低、未经卫署检
验的产品混充,装入自行印制的加拿大包装盒销售。粗估以高屏地区中、小型医院或个人
诊所为主,超过七十家医疗院所被蒙骗。检调正设法了解植入印度水晶体的人数,目前尚
未接获发生状况案例。
高雄市调处干员表示,由於水晶体与玻璃体体积小(比一元硬币小),又是透明状,一般
人甚至眼科医师都很难辨识不同品牌差别,所幸有医师注意到水晶体配件与资料出现印度
字样而起疑,进而让整起事件曝光。赖姓代理商侦讯时坦承不法,三年获利上千万元,讯
後以五万元交保,全案以违反药事法、诈欺等罪嫌扩大侦办。
查扣1万2千余片
高雄检警调日前会同卫生局人员搜索仁硕实业公司,在业者仓库查扣印度制水晶体、玻璃
体有一万两千余片;若以加拿大货价格卖出的话,可卖三千余万元。
高雄市调处举硬式人工水晶体为例,业者以每片约台币一百八十元(六美元)价格购入印
度制水晶体,却以加拿大水晶体行情约七百元卖出,价差五百二十元。比直接由加拿大进
口、每片台币四百五十元(十五美元),多赚二百七十元。
若以软式水晶体作比较,印度制每片进口成本约台币六百元(二十美元),以加拿大行情
一千六百元出售,价差一千元,比直接由加拿大进口、每片约台币九百元(三十美元)
,多赚三百元。
高市卫生局强调,业者明显违反药事法第八十四条,属於刑事案件,目前资料显示医疗院
所并不清楚这款卫生署核准通过的人工水晶体,初步研判医疗院所与医疗器材业者间不是
共犯关系。
高市卫生局说,卫生署审核通过的加拿大品牌(艾美)人工水晶体与玻璃体,若有同意台
湾代理商可以换装印度制的水晶体,且事前有向卫生署报备的话,加拿大总公司应该有审
核印度出厂的品质,但这些佐证资料目前业者都提不出来,这才让卫生相关单位感觉到事
态严重。
至於印度制与加拿大制有何差别?如何辨别?干员坦言单以肉眼,一般人甚至是眼科医师
都很难区别两者不同,印度制成分更需卫生机关进一步化验才能确认内容、及是否符合国
内标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9/78/2ov7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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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Kun:这些厂商真的该抓....无菌手套,骨水泥,白内障水晶体... 03/29 11:04
2F:→ CKun:在偏低的健保给付下,只买副厂不买原厂,还有什麽东西可以不假? 03/29 11:06
3F:→ CKun:(官员表示不影响医疗品质) 03/29 11:07
4F:推 wanderful:这是廉价医疗的效应, 继续用吧, 乡民不Care~ 03/29 14:18
5F:推 monyan:这都是健保的错 03/29 15:00
6F:→ notwisting:健保局压低成本害的 应该控告健保局与卫生署长 03/29 19:27
7F:推 click:先是医师医德被炮轰 医师死光才轮得到健保这支大魔头 03/29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