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det (搞什麽冬稀!!!!)
看板medache
标题[新闻] 筛检性别堕胎 医师孕妇恐判刑
时间Mon May 16 19:34:14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6/4/2rlcl.html
中国时报【邱俐颖/台北报导】
台湾男女婴比例失衡,可能导致女婴在出生前经性别筛检被牺牲,推估光去年就有三
千女婴被堕胎。卫生署国民健康局昨日表示,性别筛检是明令禁止的医疗行为,医师违法
替孕妇监定胎儿是男是女,将面临最高五十万元罚锾,甚至废止医师证书,并不排除移送
检调单位以《刑法》论处,堕胎医师及孕妇将面临刑责追诉。
国健局并计画建立「产检孕妇生育结果监测系统」,监测各医师产检过孕妇生下的男
女婴性别比,以防堵过往医师坚称「孕妇不是在我们这产检,只是在这接生」的说词。
北市及新北市的某医疗院所,去年男女婴性别比异常,高达十比一及九比一,国健局
是否公布名单或移送检调单位调查?
国民健康局长邱淑媞只表示,因掌握的是间接证据,不便公布名单,且是去年比例失
衡,今年才明文公告禁令,不愿明说是否进行开罚或移送检调侦办。
邱淑媞昨日表示,《刑法》明文规定堕胎相关罪责,但《优生保健法》上路後,医师
帮孕妇堕胎彷佛有了护身符,只要认定影响孕妇身心健康,医师进行堕胎都可获得保护,
让重男轻女观念助长性别筛检及堕胎歪风。
她强调,未来若有医疗院所的出生男女比达到统计显着失衡,看来非属巧合或经人检
举,国健局就会移送检调单位。依《刑法》规定,执行堕胎医师将面临半年以上、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若导致孕妇死亡,处最高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筛检性别後堕胎的孕妇也面临
半年以下刑责。
她无奈地说,国健局手无寸铁,医师进行性别筛检和堕胎若无人检举,查证有一定难
度,祭出刑罚是最後一道防线,不希望不肖医院、医师便心存侥幸。
她指出,去年开始,国健局建立「接生性别比」作为警示指标,地方卫生局也进行宣
导,加上今年元月明文公告禁止性别筛检,预计今年七月後的男女婴性别比悬殊情形应能
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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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0.190.148
1F:→ dermis:不敢动民众 不敢挑战传统重男轻女观念 狗干医师就对了 05/17 09:01
2F:推 niceday:齁~这规定也保障医师耶~直接拒绝病人就好了 05/17 13:55
3F:推 camerdy:这样是不是非法堕胎变多而已O.o....? 05/18 08:59
4F:推 LFITZGERALD:邱......这个人 05/20 21:34
5F:→ csh8803:一堆青少年未成年怀孕生子...生下来给谁养?弃婴已经很多了 05/21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