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wayu (??)
看板medache
标题[转录][新闻] 历任卫生署长不知道的事(高克培)
时间Wed Jun 8 21:04:50 2011
※ [本文转录自 medstudent 看板 #1DxiGsKo ]
作者: CMkobe (建民柯比) 看板: medstudent
标题: [新闻] 历任卫生署长不知道的事(高克培)
时间: Wed Jun 8 08:37:08 201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43587/IssueID/20110608
历任卫生署长不知道的事(高克培)
2011年 06月08日 针对护理同仁们普遍陀螺似地辛劳、所得远低於奉献,马总统近日指示
卫生署协调私立医院至少能加薪3%,卫生署亦将修订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医院设置护理
人力将从每人照顾4床,降为照顾3床。只是医疗院所还有一群工作性质特别的护理同仁,
无声而且委屈地为患者们付出,为了她们、更为了减低城乡医疗的差距,政府应该立即为
她们「违法」的身分解套!
违法设临床助理
简单说,她们的身分和职责违背了《医疗法》第58条:「医疗机构不得置临床助理执行医
疗业务。」这个法条是在93年4月所订定,订定之时就有许多争议,由於「非医学中心」
的医疗院所的医师不像医学中心一样可以有「住院医师」当助手,这些医疗院所希望设置
临床助理,可以适度减轻他们的部分工作负担,使其更有时间集中心力照顾病人,以提升
医疗品质;但是反对设置者认为「可能因为临床助理涉及医师医疗行为的界定问题」,特
别是当时乡下「地下赤脚外科」猖獗,社会观感甚差,最後决定「不得置临床助理」,当
时许多医界人士还认为这个法条是《医疗法》一个重大的变革!
可是时过境迁,现在医师们的工作负担、竞争和忙碌比以前更有过之,他们要拚命看更多
的门诊、做更多的手术,加上没完没了的评监、稽核、健保作业,他们更不可能随时随地
为患者做「每件自己本来应该亲自做的事」;为了节省成本、提高营业效率,医院管理者
不得不替医师们找「助理」去做那些医师们没时间、不愿意或他们认为不重要的事。
所以,现在医学中心以外的医疗院所违法设置「临床助理」根本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没有
设置的反而绝无仅有,只是对内、对外、明的、暗的称呼不同,设法规避法律而已,反正
她们都是护理学校毕业,工作从理学检查、诊断、开处方、换药乃至於「法律规定医师必
须亲自施行」的病历记载,几乎与医学中心的住院医师完全一样。然而他们都只是医师的
学徒,专业思维和医疗品质与医学中心的住院医师相比,良窳高低可想而知,医疗的城乡
差距在软体方面莫此为甚。
应修法还给尊严
笔者曾与十数位「临床助理」深谈,她们非常辛苦、很多人对工作缺乏信心、也明了法律
规定「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不得擅自执行医疗业务」,但是比起其他平常护理同仁必须
轮值大、小夜班、更辛劳的工作,她们只能勉强接受。
反观美国的「医师临床助理(physician assistants)」不但合法,在美国最佳100名工
作中,「医师临床助理」排名高居第5(医师排名第30),但是她们必须接受 「医学、而
非护理模式」 严格的训练两年後,才可以在医师监督下自主做部分医疗工作。在美国这
麽受人欣羡的工作,在台湾反而成了非法的地下劳工,何止情何以堪,也降低了医学中心
以外患者的医疗品质。
没有法律地位,自然无法产生管理的机制,「临床助理」在医界既然早已是常态,《医疗
法》第58条「医疗机构不得置临床助理执行医疗业务」罔顾事实杵在那儿,只是让法纪徒
然被践踏而已。为了提高医学中心以外医疗院所患者们的医疗品质,笔者呼吁政府应该修
正该法还给她们职业上和法律上应有的尊严、更要促使这些工作特殊的护理人员得到足够
的训练以及规范她们的工作内容。
作者为台北荣民总医院神经医学中心周边神经科主任、阳明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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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PA或是NP 现在在病房执行"业务" 有时候还是穿着医师袍呢
台湾的NP或是PA有的能力很强 有的能力真的是令人莞尔 开出来的order更是喷饭
不过 不知道会不会像呼吸治疗师或是药师一样
过几年 PA(NP)就吵着要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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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56.2.220
1F:→ skylikewater:我想心得已经完整的说出执业与修法上最大的阻碍。 06/08 09:18
2F:推 CKun:帮忙打杂的范畴应该要设限, 「合法密医」是最大的疑虑! 06/08 10:02
3F:推 ugo0812:你有没有看过住院医师开的order更喷饭的? 06/08 10:12
4F:推 mightymouse:如果他们真的有必要存在,给他们糖吃也没甚麽不对 06/08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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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100.120
5F:推 sharkimage:那颗糖若您拿回去 请问您要每个病患都亲自调剂吗...? 06/10 13:16
6F:推 c2yuan:到时会不会就地合法,直接给这些人医师执照? 06/10 23:37
7F:推 sharkimage:所以要因为楼上这样几乎天方夜谭的顾虑 把所有业务都 06/11 17:17
8F:→ sharkimage:揽回自己身上吗 但拿回调剂权 您真会亲自帮每一位病患 06/11 17:18
9F:→ sharkimage:调剂吗 会是亲自为每一位病患调呼吸器数值 06/11 17:19
10F:推 c2yuan:应该是说, 调剂权不是只有药师能有, 医师也可以做... 06/11 22:26
11F:→ c2yuan:很多事不是只有0和1, 中间还有很多空间的..不必去极端化.. 06/11 22:26
12F:→ c2yuan:调剂权释放给护理人员, 不是可以让医院更方便做事吗? 06/11 22:27
13F:→ c2yuan:实在不懂这种把药给出去的行为什麽要限定... 06/11 22:28
14F:→ c2yuan:NSP也是一样, 很多事应该NSP"也可以"做才对.. 06/11 22:28
15F:→ c2yuan:但是不要变成-->"只有NSP才能做"... 06/11 22:29
16F:→ csh8803:本位主意者,只会天天叫立委加紧修对自己有利的法条... 06/14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