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sstrix (PASSING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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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生育发生事故 最高可获200万救济金
时间Thu Feb 2 13:06:5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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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邱俐颖╱台北报导】
卫生署宣布「生育事故救济补偿试办计画」2月1日上路,凡今年1月1日後不幸
因生产死亡或重残的产妇、新生儿,将给予最高200万元救济金,初期全国800
家执行接生业务医疗院所都将纳入,计画将试办3年,在事故发生2年内皆可受
理,让受害者能尽速获得补偿。
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表示,2月1日卫生署辖下的「生育事故救济审议会」正式
成立,试办计画待新任阁揆核定後开始审议、核发,经费由「医疗发展基金」支
应,1年约支出2亿元,对在生产过程中,因未能预期情况下,不幸死亡的产妇,
给予最高200万救济金、重残者则最高可获得150万、胎儿死亡最高30万的补偿。
石崇良说,国内常见的生产过程医疗事故,包含羊水栓塞、产後大失血或胎儿
臂神经丛压迫等,过去遇到医疗疏失,有8成会提起刑事诉讼,企图「以刑逼
民」,以提起刑事诉讼来做为民事赔偿的筹码,但诉讼旷日废时,民众最後
也不见得能得到满意的赔偿。
石崇良指出,未来生育事故救济补偿,在排除先天异常、医疗过程明显重大过
失、未遵从医嘱、不合法堕胎等情况下,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伤害,只要
是在加入试办计画医疗院所内生产的产妇、胎儿都可望获得补偿。
此外,石崇良表示,卫生署目前正草拟《医疗事故补偿法》(名称暂订)草案
,预计新会期送进立法院,待生育事故救济补偿累积足够经验後,未来可望将
麻醉手术、侵入性检查等医疗事故逐步纳入医疗事故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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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是有一点点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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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6.1.6.46
1F:推 gates:问题是拿到救济金後还是可以告医生吧 02/02 13:39
2F:推 mark89:当然可以告 重点是能不能让民众"满意" 不够满意还可以有钱 02/02 15:27
3F:→ mark89:拿来请律师继续告 这种救济金其实太过粗糙 02/02 15:28
4F:→ mark89:其实可以用补助长照或是医药费减免等方式 02/02 15:31
5F:→ mark89:否则这种救济金搞不好会被当成赏金 02/02 15:32
6F:推 Howard2:若没有不能提告的切结 根本无助於改善医病关系 02/02 18:55
7F:→ Elleria:这太烂了 当然要又拿又告啊 这样拿的钱更多 多两百万... 02/02 20:38
8F:→ bathape:粗爆的政策...多了二百万律师费,可以拉长折磨医师的战线 02/03 00:21
9F:→ bathape:或曰彼此折磨的痛苦 还肥了靠诉讼为业的律匠们 02/03 00:22
10F:→ bathape:看着妇产科招不到新血的新闻,连盲人都看透这一切了 02/03 00:24
11F:→ Howard2:那我是连盲人都不如了... 唉 02/03 11:56
12F:→ jcchiou:台湾人不拿白不拿的习性, 应该会表露无遗 02/03 14:30
13F:推 HoterLin:脑残政策 02/03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