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89 (马克大夫)
看板medache
标题Re: [论坛] 嫌法医太多是吗?
时间Sun Apr 15 16:50:44 2012
: 如果贸然开放医师行法医师之职务,由未经法医训练的一般医师来做刑事案件的相验或解
: 剖,如此践踏法医专业,又如何期待留住法医人才?
: (作者为台湾大学法医学研究所研究生)
经由没有医师经验的法医学研究所研究生来担任法医
我担心不但这些人会让法医专业更被践踏
更是会造成死者沉冤无法得雪
我之前在嘉长急诊run PGY时曾经遇过一个案例
一个被情杀的女子
送来时已经是OHCA
胸前有四个被沙西米刀贯穿的洞
死因是血胸气胸
因为家属坚持
所以还是送了她两支chest tube
不过後来终究还是推去地下室了
但是隔一天
急诊的某个attending拿报纸给我看
跟我说 "咦 这不就是你们昨天CPR那个OHCA的"
我一看真的快笑死
上面写检察官监定死者死於六刀毙命 XD
大概他连病历也没看吧
如果放给没有当过医生的人去当法医
我看这样的事件只会多不会少
但是偏偏台湾人就是宁滥勿缺
就跟开放实习护士的思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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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5.161.248
1F:推 Rhomboid:检察官的意思是2/6的死亡医院要负责 04/15 17:12
2F:→ Rhomboid:男友杀了四刀,医师杀了两刀 04/15 17:13
检察官真是明察秋毫啊
3F:→ guineapig:所谓自表就是这回事吧!那时候的法医不就是医师兼任 04/15 17:29
4F:→ guineapig:或是想要废除落日条款的检验员做的吗? 04/15 17:29
我担心是根本没有人来看过吧 不管是检验员或是真正的法医
这是告诉大家 检察官可以决定一切
自表不自表 我没有办法判断
毕竟验屍报告也不经我们的手是吧
※ 编辑: mark89 来自: 163.15.161.248 (04/15 18:27)
5F:→ Apin:凶手四刀 医院二刀 判赔比例 2:1 前者六百万 後者三百万 04/15 18:27
6F:推 bod58812010:楼上 你错了 法官:医生那两刀才是致命死因,判赔三千万 04/15 18:36
7F:推 kioskyline:楼上专业 04/15 21:25
8F:推 glorz:b大专业 这才是正确的法律逻辑啊!! 04/15 21:55
9F:→ mark89:XD 这样不就换成医生无法沉冤得雪 XDDDDDDDDDDDDDDDDDDD 04/15 22:01
10F:推 JJLi:这下子原po悲剧了XDDDDDD 04/15 22:10
11F:推 Philcat:唉.. 04/15 22:29
12F:→ enos:还好这件事 发生在3000W之前? 04/15 23:01
13F:→ Thymus:这甚麽程度阿 = = 04/16 01:48
14F:→ Elleria:真是搞笑 对嘛 我在另一个板就说死因检察官也懂吗?"略懂"? 04/16 02:17
15F:→ Elleria:这是要大家转职法医去打检察官的脸吗? 马上解决法医问题 04/16 02:19
16F:→ astr:噗嗤,『记者写』检察官监定就一堆人高潮了 04/16 08:39
17F:→ astr:你们还真的以为检察官会自己下去揽责任啊,大爆笑 04/16 08:40
18F:推 CKun:法官: 只要送到医院,男友那四刀就归零啦, 会死一定是医生害的 04/16 09:39
19F:推 fishandcody:推楼上,法界会说「因果中断」之後会死要算在CPR失败 04/16 10:55
20F:→ fishandcody:头上 04/16 10:55
21F:→ Elleria:啧 现在很多案件不都是法界人在判断因果吗 04/16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