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gga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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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论坛] 神经外科医疗纠纷案之再省思(蓝彦博)
时间Tue Apr 17 18:53:53 2012
神经外科医疗纠纷案之再省思(蓝彦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417/34164634
2012年04月17日
此前童综合医院之医疗纠纷,法院判赔3千多万,引发医界和法界的讨论。然对其他领域欠
缺理解下,难免流於各说各话。笔者想提出一些看法,以促进双方良性沟通。
医疗决定具即时性:法官审判时,诉讼法所规定的期限是以「天」做为单位,容易掌握案
件进度。医师常必须在无充足的时间及资讯下做决定,能判断的时间只有几「小时」或「
分钟」,难以百分之百正确。在判定过失时应以行为时判断,不能事故後逆推回去说行为
时有过失。
偏远地区、重症科人力不足:台湾医疗资源不均,偏远地区、重症科医疗人力严重不足,
有些缘自於不当健保政策。法院若不能深入理解医界生态,重复作出天价判决的先例,很
可能成为压垮医界的最後一根稻草。
能力不足非处罚的理由:医师国考只要60分就及格,律师、司法官国考甚至常连榜首都不
到60分。现行证照制度,要求医师所有判断都不能犯错,不具期待可能性。医学中心的水
准本较高,以高标准来要求地区医院的医师,实属过苛。医界有文人相轻的毛病,医学中
心常批评其他医院的处置,并不如外界所想像的医医相护。
保险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医界虽可建立保险机制分散损失,然保险公司所推出的医责险
赔偿上限只有约200万,风险越高、保费越高。保险公司若全额理赔,将导致保费过高,无
医师愿投保。在未有足够风险分担机制下,法院天价的判决,会造成医疗环境进一步恶化
。
送医反而可获更多赔偿:法官判断赔偿金会审酌两造社会地位及财力,医师的收入又高於
一般上班族。若在医院外发生天灾人祸,把伤者送医,仔细抓医师的过失,再以共同侵权
行为要医师负责,送医(有医师加入赔偿)和不送医(只有肇事者赔偿或没有赔偿者)相
比,前者反而可获得更多赔偿,合理乎?
医师判断的不同类似於法官见解的不同:在法律争议上,学者们总有肯定说、否定说等不
同意见,医学的判断中亦同。法官的见解不同,顶多被改判、受不利考评。
被法官当潜在罪犯
此案医师究应继续观察或安排检查,神外医学会和监定小组的意见不一,法官对此医疗问
题不该恣意认定。监定小组成员非全为医界人士,更少神外专科者,神外医学会的意见应
比监定委员会具证明力。
健保给付与医疗纠纷之两难:健保给付会干涉医师决策,若安排昂贵的检查,又未发现异
常,健保可能不给付,甚至罚款。地区医院健保核删比率比医学中心多,导致医师安排检
查顾虑再三并面临两难,若做检查,可能遭核删;若不检查,可能发生纠纷。临床决策受
到外力影响者众,可说是系统性的问题。
个别行业责任减免有先例:国赔法为使公务员顺利执行公务,规定公务员有故意或重大过
失时,赔偿义务机关方对之有求偿权,一般过失时,对外则不必赔偿。《海商法》鼓励海
运,有赔偿金限制及免责事项。医疗攸关全民健康,重要性不下於以上两者,为避免防卫
性医疗,使病人因医师害怕纠纷未获最佳处置,医疗去刑化或责任减免有正当性。
专业领域难被理解:最後,绝大多数的医师都兢兢业业,以病患的健康为首要考量。令人
难过的是,法官却渐渐把医师当作潜在的犯罪者,对於热心的医师打击很大。某些恐龙法
官的新闻中,法律人可能也认同法官的判决,却因民众无法理解而受批评,法官或可试以
同理心理解当前医师的困境。
作者为医师及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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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24.9
※ 编辑: segga 来自: 61.231.24.9 (04/17 18:54)
1F:推 mark89:法官不但把医师当潜在的犯人 更是把医师当提款机 04/17 23:19
2F:→ mark89:实际上就曾经听闻现职法曹说 考量社经地位 医师就是必须补 04/17 23:20
3F:→ mark89:偿受害者 04/17 23:20
4F:→ mark89:在这种思维之下 也难怪民众前仆後继就是死活都要将病人送医 04/17 23:21
5F:→ mark89:连上吊或是烧炭黑掉好几个小时的也送来医院要求急救 04/17 23:21
6F:→ mark89:高官口中的无效医疗 在这些人眼里不但是屁 而且为了可以轻 04/17 23:22
7F:→ mark89:易到手的补偿金 区区CPR的健保花费哪里在乎 04/17 23:22
8F:→ mark89:但是法官左一句自由心证 右一句请修改医师法相关规定 04/17 23:23
9F:→ mark89:就把自己的责任撇的是一乾二净 这就是台湾可悲的司法 04/17 23:24
10F:→ mark89:以及可悲的医疗 更是可悲又可恨的愚民 04/17 23:24
11F:→ chang146:置入性行销?欢迎委任蓝律师XD 04/18 03:07
12F:推 Blue130:我主要也是想帮医界说点话啦 毕竟我也是医科毕业的 04/18 21:55
13F:→ Blue130:虽然可能不会继续当医生 但看到医疗环境恶化也是很难过 04/18 21:56
14F:推 yusukuo:我觉得这篇写得很好啊!蓝律师未来可以转法官,改变这个环境 04/20 14:21
15F:→ Blue130:我将来会想先创业啦 如果没搞头再考虑转法官 XD 04/21 10:39
16F:→ Blue130:目前律师当三年後就可申请转任法官 04/21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