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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论坛] 建立医疗救济制度刻不容缓(胡万炯)
时间Sun Apr 22 00:49:50 2012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421/34175141
建立医疗救济制度刻不容缓(胡万炯)
2012年04月21日 更多专栏文章
此前童综合医院神经外科李明锺医师,因一起医疗纠纷,被台中高分院二审宣判要赔3341
万元天价。越来越多医疗纠纷事件及越来越高的理赔金额,值得政府及社会大众正视此一
问题。敝人认为,我们应仿照先进国家,成立政府主办的医疗事故救济制度,合理处理医
疗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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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法律制度对医疗纠纷案件,仍是「以刑逼民」的设计,使医事人员面对医疗纠纷
时不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这对医事人员相当不公平,笔者认为应
让医疗纠纷事件早日单纯的回归《民法》,但即使回归《民法》,越来越高的医纠赔偿,
所谓救人好事反变成杀人事件,让医师们开始觉得心灰意冷,因内外妇儿四大科医疗纠纷
多,使得新一辈的医学生选热门的非主科执业来避免医纠,造成所谓的四大皆空局面。
重要的内外妇儿四科招不到新血,恐非全民之福,而目前医疗纠纷赔偿须由医师本人及医
院承担,越来越天价的赔偿,许多医事人员根本承受不起,敝人认为政府应尽速成立医疗
事故救济制度。
目前台湾的医疗纠纷保险开放私营,但平均投保金额不到100万元,而平均的理赔金额更
只有20万元,再加上各保险公司的良莠差异,使得医师投保意愿缺缺,目前医生投保率不
到1成。政府已成立药害救济基金及预防接种受害救济,但尚未成立医疗救济基金,笔者
建议我们应仿先进国家,如纽西兰的意外伤害事故赔偿法(ACC)或瑞典的病人赔偿保险
(PCI),成立我们国家级的医纠保险制度。
研订合理赔偿金额
像纽西兰的ACC是由有所得的纳税人以2%的金额再加上政府其他税收当作补偿基金,而瑞
典的PCI则是由议会拨款及医事人员缴纳,美国的医纠保险仍为私营,但美国的医纠花费
占总健康支出的1~2%,而瑞典的PCI医纠花费只占总健康支出的0.16%,两者差10倍以上
,可佐证政府的医疗救济基金制度确有优越性。
建立医疗救济基金时,有个重要观念,就是评判「过失」的有无来作为赔偿的核心。目前
政府倾向无论过失有无均赔偿或无过失才赔偿,那麽应考虑双轨制,首先设立救济基金最
高赔偿金额上限,研订合理理赔金额,以防无底洞的赔偿。
且应仿纽西兰此无过失基金由政府预算支付,但发生过失可能进入法律程序时,仍无法避
免高涨的天价的医疗诉讼问题,此时需另一个如瑞典医疗纠纷保险基金,由政府预算和医
院及医事人员投保来给付。笔者再三强调,医疗纠纷不像一般案件有「故意」因素,若再
以牢狱和天价来处罚医事人员,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造成防卫性医疗,让医病关系雪上
加霜。
日本於2009年施行产科医疗补偿制度,补偿发生脑性麻痹的新生儿,该制度一个重要精神
是会对医疗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如是否前置胎盘或胎盘早期剥离等,不只是补偿,更
要分析事故产生原因为何?使医事人员知晓,才能防患未然避免憾事再发生,政府成立药
害救济基金会後,减少10~15%药害医疗纠纷。医疗救济基金应也会有相当成效,政府并
应考虑设立医事专业法庭,盼政府早日建构医疗救济制度,以造成医病双赢的健康未来。
作者为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博士、中研院博士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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