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hawow (哇哈哈)
看板medache
标题Re: [讨论] 医疗的法律责任
时间Fri Aug 17 22:28:29 2012
※ 引述《DMW (( ̄y▽ ̄)╭)》之铭言:
: 癌症手术手术真的是非危及吗? 这还要看癌症被发现当时的期别
: 而且癌症是越快处理掉越好 放越久 就越增加了转移与恶化的风险
: 不过紧不紧急的分类大可以慢慢再讨论 可以就像急诊分五级慢慢分
: 重点是在於一般民众的医疗知识教育
: 他们总是会说 "我怎麽知道我的病紧不紧急!? 我觉得很急阿!"
医师法第 21 条
医师对於危急之病人,应即依其专业能力予以救治或采取必要措施,不得无故拖延。
病人若主张自己是危急病人强制医师缔约,自然应该放弃相应的权益
: 这个分类必定要有白纸黑字的条例 每一种疾病都要有criteria去再细分
: 不然只是把问题丢回医界自行吸收 然後健保局就说 "规范与给付我们都有!"
本篇当时讨论的前提是如果废除健保.....
: 另外价格部分我觉得原PO想得太美好了 我针对每一点做一些想法回馈
: : 1)医方是否会漫天喊价或削价竞争?
: : 由於目前医疗机构很多而且医界难有联合行为,漫天喊价的结果病方会前往其他医疗机构
: : 而削价竞争的结果会导致风险发生时医方仍必须负担预期损失金额
: 如果变成自由市场,那麽很肯定地最後一定会演变成一种公订价,由学会或是公会内规
: 差异性只会出现在周边医材与服务项目 差异不会太大
这个公订价至少会和健保价不同
: : 2)病方是否会浮报或低报预期损失金额
: : 病方若低报预期损失金额,医疗费用虽较低,但当风险发生时将只能领到较低之补偿
: : 病方若浮报预期损失金额,医疗费用会变很高,但当风险发生时将只能领到较低之补偿
: 像怪医黑杰克一样 治好後你要把以後收入分一半给我是不可能发生的
: 就像你找人来修房子 结果水电工依据你的房价、地价来收费 你也不会接受
这叫做剩余价值,
依现行民法是病方全拿,黑杰克没治好病,他要赔偿你以後预期的收入全部!!!!!
本办法是让剩余价值适度分摊
: : 3)医方是否会避开高风险的手术?
: : 对於疾病风险的评估医方掌控的资讯往往比病人来的多,
: : 而且是告知病人也不一定懂,但计算出来的金额却是病方具体可了解的
: : 高风险的手术基於风险计算出来的医疗费用自然会比较高,
: : 由於风险成本已经预先反映在医疗费用中,医师并无避开高风险手术的经济理由
: : 4)技术好的医生是否会被淘汰?
: : 技术越好的医师手术发生死亡及失能机率比同业低,自估出来的医疗费用自然也会比同业低,
: : 可争取到越多病人,而技术差的医师由於风险成本过高将被市场自然淘汰
: 就像之前说的 自由市场必定会产生风险分散的方法
: 高风险的病人多半是因经济弱势无法好好照顾自己才让自身的疾病变很严重才就医
: 然後依据他的风险你给他一个他不能负荷的金额 我想这结果就是美国的医病双输
: 技术好的医师更没理由要降价,你有看过五十岚的珍奶降价吗?
: 初出茅庐的医师因需负担高风险而订出高手术价码? 这一看就觉得可笑
: 新开的商店多半是先折价优惠吸引客群 新手也是要练刀才会变大师
: 依你的想法 很快地外科医师就会消失无踪
你说的我当然懂,
但这是用目前社会想法推演出的结论,大家都不想给新手练刀阿
: : 5)病方是否会受讼累之苦得不到救济?
: : 由於金额是病方自行填报,不需经过诉讼即可依当初填报之契约取得救济
: : 穷人赚的钱少,能负担医疗费用少,但生活费用相对也较少,填报之金额较低,算出之医疗费用也会较低
: : 富人则反之
: : 当然如果医疗机构之规模不够大,自然会找保险公司承保,使风险能够合理分摊
: 要解决的方法很残酷 但很直接有效
: 就是帮人命订价 订出赔偿上限 针对各种情况做出限制
: 让风险循环有个终止点 医师保险费不会年年飙升 不会转嫁到医疗费用去
: 苦到谁? 律师
: 但是这还要去看故意与过失的区分 过失就不能走刑事 法官们这就要跳脚了
人命订价,这我在本版还是medstudent早有发过文"人命该值多少钱?"
不过民法现在就是认为有损害就应填补,有钱人人命就是比穷人值钱
: : 2.危急病人(如车祸重伤病患)
: : 此部分因为有时间急迫性,无多余时间让自由市场运作
: : 医师和医疗机构被法律赋予强制缔约责任,导致医方明知赔钱的契约也得接受
: : 既然医方失去缔约选择的权利,病方也应有相对之退让,方符公平原则
: : 此部分虽不排除民事赔偿,但应该要订立赔偿上限,
: : 而非无限制填补病方的预期法益损失,否则赔钱生意还是没人要做的
: 美国是医疗自由市场的烂例子 尽管他们也不是完全自由
: 每一件事的改变都需要牺牲 而补救这些被牺牲的部分就是要靠道德
: 不可能有完美的制度 只看我们打算牺牲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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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248.42
1F:推 lukephil6:没有新手 就不会有老手... 08/17 22:33
2F:→ hahawow:这叫learning curve,只是因此造成的医疗品质差异该谁承担 08/17 22:36
3F:→ hahawow:当初发文的出发点,就从那些消费者与民法的假设出发 08/17 22:40
4F:→ hahawow:并不表示我认同这资本主义式的民法损害填补原则 08/17 22:40
5F:→ hahawow:但如果这原则牢不可破,那费用也不该从医界身上剥削 08/17 22:41
6F:→ hahawow:而应该适当转嫁回到医疗行为的受益者(病人)去负担 08/17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