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YELLOW (since 1997)
看板medache
标题[建议] 改善医疗现况,应该由医师法第九条做起
时间Thu Aug 23 18:24:48 2012
这些年来医疗人员在第一线临床遇到愈来愈多的问题,不论是待遇的下降、
随之而来的人力不足、工作量增大已至於滥诉兴盛,无一不与公会的无能有
关。而在所有医事人员中,最被传颂的无能公会,大概非医师公会全联会莫
属。
有非常多前辈都说,医界会沦落到现在的境地,与医师本身不团结有很大的
关系;然而个人却以为,医师们不见得有大家想像中的不团结,否则也不会
有医劳盟这种组织的产生;这其实与公会的组成结构、以及医师执业分布有
非常大的关系。
牙医师公会以及药师公会之所以有那样的力量,很大的原因应该是因为牙医
师以及药师中,在大医院执业比例远不若医师高,其成员大多数在基层服务
,所以公会难被少数人把持,公会主事者行事必须兼顾大多数的基层会员利
益,否则在位绝不安稳;相对的医师在专科化当道的今日,卫生署以专科化
的手段,某种程度也是将医师们绑在医院中,增加对大医院的依赖性;相对
的医界以至於健保的资源容易被少数人、少数的医学中心所把持。卫生署、
政客们只要掌握住在医师公会全联会位居要津的所谓大老们,就可以肆无忌
惮地推动任何他们想推动的卫生政策,而医师公会全联会并未有直选机制,
一大部分的会员又身处医院中,人在屋檐下,对上难以形成任何压力,在理
事等选举中完全没有任何发声地位,久而久之自然只有被压榨的份。
因此个人斗胆以为,要改变现状,只有针对医师公会全联会做起;然而各级
医师公会是人民团体,难有施力点,因此个人认为应该要把主战线放在医师
法第九条:医师执业,应加入所在地医师公会。
少了医师法第九条,如果大家可以自由选择,自然有大多数的人不会加入公
会,毕竟除了那本台湾医界,会费缴去到底做了什麽?但是对公会来说,少
了会员与会费将是要命的打击,他们势必得调整角色,开始为医师的权利发
声尽力,一如牙医师公会以及药师公会一般。
诚然要修法是非常困难以至於几近不可能的,这会挡了太多既得利益者的路
,所以个人认为可以由释宪做起。
近年来释宪最有名的例子之一:役男不得出国违宪,只是由文化大学法律系
学生所提出,是小虾米对抗国家机器并且取胜的经典范例;医界对於法律有
所专精的前辈人才济济,同心协力之下,要打倒医师法第九条相信是不难的。
个人想法如下:只要个人退出个人所在地的医师公会,受到医师法第二十七
条的罚锾处分起,就可以形成个案,并对当地主管机关提出诉愿。在诉愿、
再诉愿、行政诉讼都走过一轮之後,就可以对大法官提出释宪案了。
罚锾事小,大家在基层苦了这麽多年,是该把枪口对准那些吃里扒外、为老
不尊的大老们了。
以上是个人的浅见,想请教各位学有专精学长们的意见;对於现况、对於内
贼,我们不该再沉默了;独善其身是不可能改变任何现况的,何不从医师法
第九条做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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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oodbye:那个抱歉打个岔 我觉的护士公会北医师公会弱 08/23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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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hahawow:一定要罚锾才能成案吗?如果执业登记时不先加公会,卫生局 08/23 22:20
5F:→ hahawow:拒绝执业登记的处分是否可视为行政处分? 08/2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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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goodbye:那为什麽不直接在公会选举的时候把上面换掉更好呢? 08/24 01:45
9F:推 Howard2:可以换掉 但是大家不要接受集体投票就可 08/24 12:57
10F:推 snipper:重申,公会不倒,医界必死 08/24 16:08
11F:→ ANDYYELLOW:执业登记时不先加公会,卫生局拒绝执业登记不会有书面 08/24 19:39
12F:→ ANDYYELLOW:函文。小弟能力有限,只能在尽量不影响自己执业工作的 08/24 19:41
13F:→ ANDYYELLOW:前提下努力。 08/24 19:41
14F:推 Ycat1911:跳出来另组工会阿 08/25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