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hawow (哇哈哈)
看板medache
标题[闲聊] 这案例有无业务过失致死?
时间Tue Sep 11 13:51:09 2012
妻补十余刀 剖肚杀夫
夫挨刀报案 妇一句「没事」打发警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11/34500178
【突发中心╱新北报导】新北市新店区中央新村昨发生一起妻杀夫命案。男子上午遭
狠妻持刀捅杀肚子一刀後报警求救,却被狠妻向赶来的警消推说:「家里没事!」事
隔十二小时後才被死者友人发现,但他胸口已被刺杀十多刀、开膛破肚惨死。警方昨
晚逮捕返家装没事的狠妻,研判她曾回家补刀,至於原因仍待查。
警方调查,中央新村住有许多国大代表与立法委员,死者林富庠(六十一岁)对外自
称父亲是老国代,与妻张心如(五十二岁,有毒品前科)结婚四年多,张女应讯时语
无伦次,先说自家的猫值十多万元,她早上动手杀夫,又说中午或晚上,但因夜间停
止侦讯,详细原因仍待厘清。
昨天清晨六时许,警消接获民众报案,「我肚子被刺了一刀,快来救我!」但到场时
,开门的张女回说:「我没有报案啊!」她强调家里没事,频频催促警消离开。但邻
居说,不到一小时後见张女蹲在停车场前,他开车出门前还差点压到她,「那时就觉
得她情绪异常,隐约看到身上有伤。」
业务: 警方接获报案依职权前往处理
过失( 应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报案人和出来开门的不同,还不足以引起注意?
致死: 因果关系是否存在? 如果警方第一时间到达是否有救回被害人免於死亡的可能?
如果用医疗诉讼同样标准来看待.......
※ 编辑: hahawow 来自: 123.192.231.253 (09/11 13:53)
1F:→ lukephil6:跟这版有关? 09/11 13:53
2F:→ hahawow:当然有关阿,同样的状况发生在医师未发现疾病(凶手) 09/11 13:54
3F:→ hahawow:疾病导致病人死亡,医师是会面临业务过失指控的 09/11 13:55
4F:推 safirokimo:急诊医师建议留观->病人拒绝->回家後死亡->告医师 09/11 16:42
5F:推 ostrich90372:法官:没王法了吗? 妻子重判三天 救护车赔3100万 09/11 17:02
6F:推 mark89:四楼S大说的就是我的亲身经历啊 (泣~) 09/11 17:03
7F:→ mark89:後来卫生局介入调解 他太太还指着我们鼻子大骂我们没医德 09/11 17:04
8F:→ mark89:我真的不知道劝他住院 自己不住AAD然後这样也是会没医德 09/11 17:04
9F:→ mark89:那乾脆所有病人都强制住院 这样就有医德了吗 09/11 17:05
10F:→ essex:换方向想 这样的疏忽可能免去一位医师被告的风险(误) 09/11 18:01
11F:推 shokanshorin:现在不管做什麽都是怪医师不怪家属/病人 ㄏㄏ 09/11 22:38
12F:→ delta0521:大夜的急诊刀看到病历病人前一天来挂急诊 拒绝住院~急诊 09/12 00:33
13F:→ delta0521:医师也是除了制式化的自动出院同意书以外 病历也加写一 09/12 00:34
14F:→ delta0521:堆强烈建议住院但病人拒绝~底下还有病人签名 不到24小时 09/12 00:35
15F:→ delta0521:一样进来开刀啊 默默的我也在病历加注这件事以防万一~ 09/12 00:38
16F:→ amaranth:现在连门诊建议转院做检查或者去其他专科追踪病患不去都 09/12 00:44
17F:→ amaranth:要加写几行以防万一了... 09/12 00:44
18F:推 jimtaipei:没警德,检察官应该提起公诉。把那个警察官起来大型伺候 09/14 08:11
19F:→ jimtaipei:草菅人命!以後叫了警察之後再出的所有事都算警察的错 09/14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