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pn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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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医疗环境渐崩坏 绿委拟修正「医疗法」
时间Tue Oct 16 23:56:12 2012
http://tw.news.yahoo.com/医疗环境渐崩坏-绿委拟修正-医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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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环境渐崩坏 绿委拟修正「医疗法」
自立晚报 – 2012年10月16日 下午11:04【记者萧博树/陈金宝 台北报导】台湾急重症医
师已是「犯罪率」极高的高风险行业,记得去年8月的新闻报导,於高雄冈山,一位孕妇
生产时不幸去世,死因是肝坏死。结果家属索赔不成後,大动作发动多辆游览车及20辆小
轿车,到诊所抗议,由於人数众多,还惊动警方出动近百位员警,「封路」维持秩序。
为此,立委刘建国与林世嘉、李应元、陈其迈等人提出了医疗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於
昨(16)日与医师公会全联会陈梦熊常务理事及何博基常务理事、施肇荣理事等人於立法院
共通召开记者会。
立委刘建国表示,举上述例子为的是要突显出前医疗纠纷问题、告诉马政府医疗问题的严
重性!依据卫生署医事审议委员会受理委托医事监定案件数统计显示,医疗纠纷监定案件
从民国76年的145件,至民国98年达557件、99年达499件、100年达547件,24年来共受理
7726件…监定案件节节升高,当中有8成皆为刑事诉讼案件。该等刑责压力对於医疗环境
之影响逐渐浮现-重要科别人才流失、五大皆空造成医疗生态扭曲。连带地现在优秀的年
轻医师纷纷弃守「五大科」(内、外、妇、儿、急)、抢攻「五官科」(眼、牙、皮肤、
耳鼻喉)。前者由於高风险、健保支付低、工时过长三大问题,让作为基石的急重症医师
正在快速流失中…等诸多问题必须让各界对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关注与讨论。
刘建国指出,据法务部就其所属检察机关办理医疗行为刑事责任案件之资料,自91年至
101年6月底止,医师涉嫌业务过失伤害和过失致死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经检察官侦查
终结之案件数分别为1,397件和1,165件,共2562件,同时期起诉件数分别为88件与125件
,共计起诉213件,起诉率仅8.31%。
刘建国进一步分析,显然目前民众遭遇医疗纠纷时,因马政府尚未建立整合处理医疗纠纷
争议程序、医疗事故伤亡补偿之专法,以致遇有医疗事故伤亡事件时,病人或家属虽有循
司法诉讼程序追求真相及索赔等解决方式,造成病方及医疗(事)机构疲於出席各项协调会
议或开庭应讯,耗费数年的时间(经查,自86年到96年医疗纠纷刑事诉讼案件自起诉到判
决确定,最长10年3个月、最短1年,平均4年6个月),争议事件才能落幕或取得结果,不
但医师蒙受极大身心压力,病家难获得补偿,落得医病对立、民众不信任司法,最後造成
医、病、法三输局面,显示现行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确实有检讨必要。
刘建国强调,台湾的医疗环境渐渐地崩坏但卫生署竟然没有在本会期将医疗法相关法案列
为优先法案,因此,身为卫环的召集委员,本会期定会将该「医疗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排入委员会审查,以期马政府加紧脚步正视医疗纠纷的严重性,并确立对策方向,藉此解
决我国当前医疗纠纷刑事诉讼泛滥问题,重建有效且合理之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共创医病
双赢愿景!2012/10/16
医生救人 谁救医生
【记者萧博树台北报导】医生原是救人的行业,但是当医疗伤害事件发生,而目前医疗纠
纷处理机制又无法妥善解决时,病家往往走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医生那双救人的手,很
可能变成上手铐的手,再也无法行医救人。
根据统计,台湾医师平均每年有36.7 位(含自诉案件)医师因为医疗纠纷被刑事起诉,
远高於美国的每年1.2 位,德国、日本的每年平均15 位,如果换算成人口数,这样之指
数相当於美国的400 倍,德国9 倍、日本13 倍。自86年到96年医疗纠纷刑事诉讼案件自
起诉到判决确定,最长10年3个月、最短1年,平均4年6个月,这显示医疗纠纷诉诸法律诉
讼解决,无论结果如何,对於医疗人员、病人及家属,都是痛苦漫长的煎熬。医疗纠纷无
法妥善解以致於缠讼多年的情况,对於医生产生的另类「寒蝉效应」,不应该认为是医疗
界自艾自怜或危言耸听;所谓医科五大皆空也绝非事不关己,而是非常严重的医疗法律政
策问题,因为花莲真的只剩一个妇产科医生在执业,也显示建立透明且可信赖之医疗纠纷
「诉讼前」处理机制,对於解决目前医疗纠纷问题,更是当务之急。
台湾过去针对医疗纠纷处理所提几次修法,内容着重於程序处理,采取「强制调解、任意
仲裁」之原则来处理医疗纠纷民事责任问题,试图以更便捷的沟通管道,减少不必要的司
法缠讼,但关於如何保障病患了解医疗真相的期待,仍有缺漏。
最近10月5日,行政院卫生署所草拟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案」,亦不脱
前述思维范畴。然十数年来医界与法界无法达成共识的医疗过失刑责是否应合理限缩,则
并未着墨。而目前已经在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审查的医疗法第82条之1修正,仍与法务部针
对医疗过失刑责应否以「重大过失」为限,处於双方各说各话、毫无交集的僵局中。
立委李应元、陈其迈、刘建国、林世嘉等29人提出的医疗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试着为这
两条平行线找到可以对话的交集,搭配无过失医疗事故补偿制度以及病患可以选择的双轨
医疗监定等,内容包括1.医疗过失刑责明确化、客观化。(刑事责任)2.设置医疗事故基
金,优先补偿病患损失。(民事责任)3.医疗纠纷处理程序透明化、公开化。(强化医疗
纠纷处理信赖度),4.建立双轨医疗监定。5.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另定专法。期
能真正解决目前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成效不佳,造成医、病、法三输的重大社会问题。
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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