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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共商医疗法修正草案 蓝绿各有看法
时间Tue Oct 16 23:58:04 2012
http://tw.news.yahoo.com/共商医疗法修正草案-蓝绿各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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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医疗法修正草案 蓝绿各有看法
作者: 郭庚儒 | 台湾醒报 – 2012年10月16日 下午7:47相关内容放大显示共商医疗法
修正草案 蓝绿各有看法
【台湾醒报记者郭庚儒台北报导】绿营、蓝营版医疗法修正草案恐有出入!绿营立委16日
提出医疗法修正草案,主张医疗纠纷处理程序透明化、公开化,先调解再诉讼,但国民党
立委苏清泉受访时却指出,国民党版则认为,应调解与提案同时进行。而卫生署也将在11
月13日推出行政院版的医疗法修正草案。
绿营立委李应元等29人版的医疗法修正草案条文,包括医疗过失刑责明确化、合理化;设
置医疗事故机金;医疗纠纷处理程序透明化、公开化;建立双轨医疗监定;医疗纠纷处理
及医疗事故补偿另定专法。
卫生署表示,11月中旬将完成「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案条文,并送请行政
院审议,而医疗过失刑责合理化,也已拟医疗法第82条之1修正草案,将限於医事人员因
执行医疗行为致病人死伤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需负刑事责任。
李应元表示,将增订医疗法第82条之1,医事人员执行业务过失行为,违反医疗上必要义
务且偏离医疗常规者,负刑事责任;增订医疗法第82条之2,不论医疗机构或医事人员有
无过失,得依双方当事人自行委任中央主管机关或国内外医疗专业机构监定。
国民党立委苏清泉则表示,绿营版本的医疗法的修正草案与卫生署版的不谋而合,也与国
民党版的有许多类似,不过关於医疗争议在诉讼时应先调解再诉讼,若调解不成,才能进
入司法程序,则与国民党版的有些出入。他认为,应调解与提案同时进行,并於地检署备
案,不过会尽力沟通,「不分朝野共同解决,人人切身之事。」
陈其迈指出,台湾医师每年平均有36.7位因医疗纠纷被刑事起诉,远高於美国的1.2位、
德国和日本的15位,而86年到96年的医疗纠纷刑事诉讼案件中,从起诉到判决确定,最长
10年、最短1年,对於医疗人员、病人及家属都是痛苦煎熬,因此建立透明且可信赖的医
疗纠纷处理机制是当务之急。
刘建国也说,美国医疗纠纷诉讼比例为11.5%,病人胜诉率为27%,台湾仅为8至11%,
而透过良好的医病沟通後,只剩5%会走上诉讼,从91年到101年医师涉嫌医疗起诉中,总
侦结件数高达2562件,但真正起诉的仅213件,起诉率为8.31%。但这些案件「旷日废时
、慢长煎熬,让医生、病人、法院皆输!」
「创造医病双赢的信赖社会!」林世嘉则说,因医病关系紧张,许多医师会采取防御性医
疗以自卫,若医疗法修正草案後,当医病面临医疗疏失时,可先透过调解,有需要才上法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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