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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论坛] 医责合理化 医界应有社会承诺
时间Thu Dec 13 23:20:01 2012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563055.shtml
医责合理化 医界应有社会承诺
【联合报╱李祖德/台北医学大学董事长(台北市)】 2012.12.13 01:48 am
过去几年,台湾医病关系逐渐成社会关注议题。依据资料显示,台湾的医病关系紧张,造
成每年有卅六点七位医师被刑事起诉,医纠案件是国外的数十倍以上,导致许多医师为了
自保而产生「防御性医疗」,这对於医疗资源的使用及医病关系均非益事。
日前行政院已完成医疗法修正审查,将医疗法第八十二条之一修正为「医事人员执行业务
,致病人死伤者,以故意或重大过失为限,负刑事责任」。亦即:除非医师具有故意或有
重大过失,否则无须负刑事责任。这是对於医疗第一线工作人员的肯定,也可以看见社会
大众对於医疗人员展现极大的善意。
这个法条修正案,意味着台湾医病关系即将展开新的一页,医界已逐渐获得社会大众的肯
定与支持;但此同时,医界应以何种态度来回报社会大众?
首先,这次修法不该被认为医纠的「去刑化」或「除罪化」,而应被视为仅系朝向「医疗
责任合理化」,过往我国医疗纠纷往往存在「以刑逼民」的诉讼型态,藉由检察官的介入
调查以达到赔偿的目的,造成过高的滥诉比率,而最终结果往往家属仍无法达到求偿的目
的,不但浪费司法资源,也磨损医事人员的热情。
因此「医纠除罪化」并不能解决这个难题,反而可能造成医病关系更为对立。民众在失去
「以刑逼民」的诉讼手段之後,如果医界仅以「胜者全拿」心态处理医病关系,而未针对
医疗责任合理化与医疗补偿制度建立行政配套措施与游戏规则,这次的法律修正案恐怕只
会揭开下一个医病冲突的序幕。
职是之故,医界必须更珍惜社会大众对於此次修法的尊重,抛开「专业的傲慢」,藉此机
会发动自律、提升医疗品质、建立各种防错机制减少医疗过失的产生,给予社会大众具体
落实的回馈与保证,以回应社会大众对医事人员免除刑事诉追的宽容。
因此,我谨在此郑重呼吁所有医事人员,包括医师、护理人员、药师、医检师等等,应尽
速展开论坛,将医界必须建立的各项制度与措施,形成共识并尽速落实,俾给予社会大众
对等的回应,说明医界将尊重社会意见并集体互约、自律的决心,以及对於医疗品质的保
证与承诺。
我诚挚期许医界能够透过此次修法的绝佳良机,让医病双方进行「沟通」与「聆听」,结
合民众的支持与医界的自律,共同建立台湾稳定友善的医疗环境,以创造医病双赢的局面
。
【2012/12/13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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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pnoi:曾在创投界闯荡多年的牙医系校友李祖德.... 12/13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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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csh8803:论坛不是都那堆医护大老们才有资格去开?是闭门协商吧?摸头 12/14 03:41
4F:→ csh8803:大会,把那些医疗财团雇主先教育正确再说吧!要对症下药! 12/14 03:44
5F:→ csh8803:这位董事长说的好像自己都没问题?... 12/14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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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嘘 mark89:北医自己烂的可以何必把全台湾拖下水 12/14 11:03
8F:→ mark89:请北医校友跟这位不懂事的董事切割好吗 12/14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