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arless (我们来跳舞)
看板medache
标题[新闻]医疗院所健保收入超过6亿元,须公开财务报告
时间Thu Dec 20 13:06:35 2012
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level_no=1&do
二代健保改革之核心价值之一为资讯揭露,为了让医疗院所之财务状况更加透明,同时亦
能让付费者更加了解院所之经营情形,自102年起,特约医疗院所领取的健保医疗费用超
过6亿元,需於隔年十月底前提供经会计师或审计机关审定之财务报表,健保局并於12月
底前登载於健保局之全球资讯网,让全民共同查阅监督,使医疗资源之配置与运用更具效
益。
依据二代健保法第73条规定,保险医事服务机构当年领取之保险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数额者
,应於期限内向保险人提报经会计师签证或审计机关审定之全民健康保险业务相关财务报
告,保险人应公开之。健保局於研拟前开资讯公开办法草案内容时,为期规范更加周延并
具可行性,经多次邀请消基会、医改会、医界代表、会计师公会、教育部、审计部等各相
关单位,共同开会讨论提报之门槛及报表格式,目前已经完成「全民健康保险特约医事服
务机构办理财务报告资讯公开办法(草案)」,重点包括:
一、 财务报告编制原则:
1. 医疗法人服务机构应依医疗法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编制。
2. 公立服务机构应依主计机关规定之编制准则编制。
3. 其他服务机构应依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二、 财务报告提报门槛:
1. 第一至三年超过六亿元。
2. 第四至五年超过四亿元。
3. 第六年以上超过二亿元。
三、 财务报告内容:
1.资产负债表 2.收支余绌表 3.净值变动表
4.现金流量表 5.医务收入明细表 6.医务成本明细表
经健保局就100年资料初步分析,一年领健保医疗费用超过6亿元以上之院所共计103家,
占医院层级总额健保费用之84.10%,其中医学中心19家,区域医院71家,地区医院13家
,这103家均需提报财务报告。
医事服务机构未依规定提报财务报告,或经健保局通知补正,逾期未补正者,保险人应予
以辅导,经辅导仍未改善者,则将依医事服务机构特约及管理办法,予以违约记点。
前开办法草案依规定应提健保会讨论後,报主管机关核定发布,藉由以上财务报告资讯公
开办法之实行,让健保资讯公开,扩大民众参与。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140.4
※ 编辑: fearless 来自: 118.167.140.4 (12/20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