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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确认使用人 救护车勿滥用
时间Mon May 13 14:22:50 2013
http://www.merit-times.com/NewsPage.aspx?Unid=305097
确认使用人 救护车勿滥用
2013/5/13 | 作者:纪大宝 | 点阅次数:26 | 环保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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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林姓妇人电请消防队送中风先生回诊,虽经劝导,她却「自愿」付费六百元。林
妇表示,相较民间每趟收费一千五百元,公家救护车服务专业、态度亲切、价钱便宜,相
当「划算」。将「公用」充作「私用」的心态,令人摇头。
消防局订救护车收费办法,原想遏止被滥用,却因收费低廉,反助长民众光明正大使用,
应是始料未及。消防局表示,收费是参考卫生局及衡量幅员,且比计程车收费贵,但市民
如「呷好逗相报」,将造成困扰,未来考虑提高收费。
公共救护车订收费标准,似与设立功能及服务项目大相迳庭,有待商榷。因为规定每趟收
费金额,犹如契约当事人你情我愿的「对价」,一方服务,一方给付财物,市民本「使用
者付费」原则给钱,当然不觉得滥用。
因此,应回归救护车「急迫性」及「必要性」使用目的及运作模式,加强向民众宣导正确
使用观念,不能本末倒置强调收费。
其次,针对不符合紧急救护送医规定者,应考量使用者经济状况、行动是否方便及有无其
他家属或就医途径等人道考量,再决定是否救护,并依个案情形酌收补贴费用,才是长久
之计。
纪大宝(台北市
/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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