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pno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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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医师未分析风险 病患开刀失明获赔千万
时间Mon Jan 6 14:31:37 2014
http://tw.news.yahoo.com/医师未分析风险-病患开刀失明获赔千万-040253745.html
医师未分析风险 病患开刀失明获赔千万
中广新闻网 – 2014年1月6日 下午12:02长庚医院一名眼科医师六年多前替一名患有甲状
腺突眼症的病患开刀,却因手术前没有向患者详细说明手术风险及後遗症,让病患以为开
完刀就能痊癒,结果手术後却双眼失明。台北地院审理後认为,长庚医院雇用的医师没有
善尽告知义务,判决长庚要赔偿病患一千多万元。(潘千诗报导)
判决书指出,长庚医院的褚姓眼科医师,於民国96年间替吴姓病患看诊时,诊断出病患因
甲状腺机能亢进造成突眼症,建议对方进行手术治疗。褚姓医师当时只告知病患,此症状
可透过手术矫正,就像眼睛美容一样的小手术,开刀後眼睛很快可恢复正常、很快就可出
院,却没有详细告知病患跟家属此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与危险,以致於病患并没有全
方面考量就接受手术治疗。而褚医师在手术进行时,却不慎压迫到病患视神经,导致对方
双眼丧失视力,遭对方提告并提出民事求偿新台币1200多万元。
台北地院审理时,褚医师坦承有跟病患说明如果不手术可能有失明风险,也坚称手术前有
详细说明手术风险跟後遗症。法院调查发现,医师的手术过程并没有问题,但在术前评估
病患是否适合进行手术的部分确有疏失,认为长庚雇用的医师没有善尽告知义务,导致病
患无法获得充分资讯决定是否进行手术,长庚需负赔偿责任,审酌病患身分跟双眼失明造
成的生活不便以及身心痛苦,最後判决长庚医院须赔偿1001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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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pnoi:医师没有善尽告知义务... 01/06 14:34
2F:→ anaydh:没有善尽告知义务 ?? 01/06 15:56
3F:推 fastcar:不错不错 判医院 不判医师 01/06 17:03
4F:推 approach:同意书 不算告知义务吗? 01/06 18:00
5F:→ Atima:不过开这种开到双眼全盲 真的挺惨的... 01/06 18:53
6F:推 i376ers:判医院 那医院会不会跟医师讨钱 01/06 22:46
7F:→ yjchiou:手术前告知风险前录音吧。行医也需要记录器 01/06 23:45
8F:→ bpnoi:卫福部医审会监定,符合医疗常规... 01/07 09:18
9F:→ dashon:手术前评估有疏失 所以是不该开? 法官判定?? 没开出事呢.. 01/07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