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rk (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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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误诊致死 名医囚10月
时间Tue Aug 31 12:44:45 2010
http://goo.gl/zZVf 判决书 领队部分
http://goo.gl/CaNk 台北地院 医院医师部分
被害人於九十四年七月九日中午转入病房後,於同年月十日
再做血片检查,该次即检查出疟原虫等情,有被害人之国泰
医院病历资料一份附卷为凭。参酌证人甲○○证称:七月八
日做完血液检查後,要视临床症状决定,如果病人再发烧,
且距离前次检查一天以上,应该会再做一次检查,本件被害
人在七月八日晚上九点到七月九日十二点离开急诊前都没有
发烧,依被害人之病历记载,住院之後病人在七月九日晚上
九点才有发烧之纪录,而七月十日下午一时二十九分有纪录
到看到疟原虫等语(本院卷第121、123页);又证人己○○
证称:依照病历记载七月十日上午九时五十分住院医师罗医
师注明要做血液抹片,依照医生记载病历之习惯,是在记载
时间之前就决定要做血液抹片等语(本院卷第126页);佐
以被告陈称本案被害人是七月九日中午住进病房,其隔天七
月十日就去查房,当天其有看血液抹片,其有加注意见在病
历上,有记载是败血症、弥漫性血管内凝结、疟疾、白血球
、血小板偏低,而七月九日住院後并无相关人员通知被害人
(发烧)之情形,且疟疾分成很多状态,有些是隔天发烧,
有些是三天发烧,我的经验是每天固定时间发烧,因为疟原
虫有生活习性,发烧表示红血球被疟原虫破坏,但同一时间
会再做一次等语(本院卷第136页),亦与常理并无违背。
综上可知,被害人於七月九日住院後,当日晚上才发生发烧
之情形,且国泰医院之医师翌日早上即决定进行血片检验,
并於同日下午已做出确认之结果,衡情尚无延误处置之情形
。况行政院卫生署九十六年七月三日卫署医字第0966020975
8号函覆之医事审议委员会监定书亦认定:国内疟疾病患罕
见,疟疾之诊断有其实务上之困难,(本案)发病时病人并
有感染性腹泻及同团队有多人有腹泻之现象,造成临床诊断
及治疗上之混淆,亦为明显之事实,(被告)两天半内即做
成诊断,难谓有医疗疏失之处,有该监定书一份存卷可查(
95年度侦字第9728号卷第274至281页),益见被告之医疗处
置并无过失。
地院有参酌医审会监定结果
高院却又推翻了??
还是高院找到其他监定??
http://goo.gl/eW5F 高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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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72.149
※ 编辑: clerk 来自: 220.136.72.149 (08/31 12:46)
1F:→ dermis:不讲别的 死因是因为疟疾还是感染性腹泻 天知道啊?! 08/31 13:00
2F:→ dermis:DIC & Septic shock谁知道是由什麽导致的 08/31 13:01
3F:→ dermis:如果第一时间给了疟疾用药 结果DIC & Septic shock 08/31 13:01
4F:→ dermis:一定也会告感染性腹泻跟胆管炎疏忽致死 08/31 13:02
5F:→ dermis:问题不在什麽病 问题在$$ 这个Case做再多也是白功 08/31 13:02
6F:→ clerk:领队也被告!!领队有建议就医,是病人自己拒绝 08/31 13:08
7F:→ clerk:幸好领队找得出证人证明自己有建议就医 08/31 13:08
8F:→ click:法官和谁喝花酒 就参考对谁有利的监定~~ 08/31 16:15
9F:推 dewenhsu:新事证 : 律师的无影脚 08/31 16:16
11F:→ ben101068:无影脚XD 08/31 17:49
12F:推 glorz:我要告病人自己延误就医 造成医师麻烦 08/31 20:20
13F:→ glorz:17天不看病 拖到难搞了死掉 然後告医生 医生会不会太虽小了 08/31 20:22
14F:→ yffurdyeknom:要以哪条法条告病人延误就医? 08/31 20:26
15F:→ glorz:不用法条 自由心证最伟大 08/31 21:25
16F:→ Dosk:法官杀人用张嘴 08/31 21:28
17F:推 Esperanto:法官喔?最近的新闻不是超精彩吗? 08/31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