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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雇用密医威胁证词 牙医判1年
时间Wed Sep 8 08:31:28 201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8/today-center1-2.htm
自由时报
雇用密医威胁证词 牙医判1年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经营20几年的台中县潭子乡建成牙医诊所医师施丽祯,雇用
非牙医师执行医师业务,被卫生局查获後,又威胁证人不得认罪,认罪了有人会没工作
,台中地院判处1年徒刑,可能面对撤销执照危机,案子还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台中县潭子乡建成牙医诊所医师施丽祯,96年6月至97年12月被查获之前
,雇用无牙医师资格的吴姓女子(已判刑1年、缓刑5年),以按件计酬方式为病患进行
洗牙等医疗业务,被卫生局查获。
吴女在侦查中矢口否认犯罪,但法院审理时认罪,并供出施丽祯威胁她,如果认罪会有
人对其小孩不利,诊所会有人没工作,侦查中的律师也是施丽祯花钱请的,不曾要她帮
忙委托律师。
施丽祯认为只是拿镜子给病患,自行观察蛀牙,不是医疗行为,但病患及吴女供词相符
,病患多次供述让吴女洗牙,且吴女以放进口腔的镜子检查牙齿,又拿一般镜子给她自
己看蛀牙情形。
法官审酌被告非法雇用密医,又威胁证人企图干扰侦查,检察官求处2年徒刑,并科100
万元,审酌被告没有前科,犯行所生利益不大,判处1年徒刑,并科罚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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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Kun:这应该定义为医师助理吧,判定为密医行为的话,医学中心也有呢 09/08 08:50
2F:推 lavena:洗牙就算密医了,正牌牙医那麽多,干嘛要雇用非牙医..冏 09/08 11:43
3F:推 bernardily:台湾还没有完整的口腔卫生师制度~ 09/08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