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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未检出癌 事後改病历医被诉
时间Mon Apr 4 20:43:11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04/78/2p7um.html
未检出癌 事後改病历医被诉
更新日期:2011/04/04 04:11
〔自由时报记者何瑞玲、蔡百灵/综合报导〕署立台北医院医师张景永未检查出胃痛到诊
的丁姓病患是食道癌第三期,遭病患控告业务过失伤害後,担心有责任,竟涂改病历,板
桥地检署依伪造文书罪嫌起诉。台北医院回应表示,尊重司法调查。
丁姓病患因胃痛,九十七年十一月间到署立台北医院就诊,由六十二岁张景永医师进行胃
镜检查,未查出有食道癌病兆,仅依胃部发炎、胃溃疡开药。丁某胃痛情况没有减缓,九
十八年一月改由施姓女医师接手看诊,施女依张景永记载的病历报告投药,直到四月间丁
某仍感不适,施女再度安排胃镜检查,始发觉丁某罹患食道癌已为第三期。
丁姓病患认为医师没在第一时间检查出来,涉有医疗疏失,具状控告两医师。张景永担心
有法律责任,涉嫌在病历上添加「食道下狭窄、出血」、「建议施作消化道摄影」等不实
的检查事项。施姓女医师调阅发现窜改,向病历室及院长举发,院方调出影像系统及内视
镜检查报告病历比对,确有不合。
检方将病历送调查局监定,确认病历上的英文记载与中文记载的墨色反应不同,显系不同
时间登载,认定中文部分是事後添加。
张景永接受调查时表示,消化道泛内视镜检查报告内手写的部分,确是他事後填载,是申
请健保给付所必要 。但他否认病历内中文部分是事後盗填。
至於张某与施姓女医师被控医疗疏失部分,卫生署医事审议监定确认在未切片情况,难以
察觉病患罹患食道癌,两人均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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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onola:向院长举发,看来应该被人告,要保护自己. 04/04 20:54
2F:→ Elleria:奇怪 为什麽施姓医师也被告? 04/05 16:47
3F:→ Elleria:还有依墨色不同就说别人事後篡改这个不太充份啊 换笔写很 04/05 16:48
4F:→ Elleria:正常啊 我不是说他一定没有事後修改 而是只依墨色反应不同 04/05 16:48
5F:→ Elleria:就说对方不法不觉得不太充份吗?逻辑有问题喔 04/05 16:48
6F:→ wanderful:一找律师, 他就会建议, 直接告整串的, 从intern到院长 04/05 17:26
7F:→ wanderful:看哪个被吓到自己吐钱, 捞一笔是一笔... 04/05 17:27
8F:推 wing74714:施姓医师是想要认罪协商吗? 04/06 17:12
9F:推 wing74714:署医有负责提供抵毁医师形象的新闻教材吗? 04/06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