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i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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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预告修法 分娩半年 医师同意可上夜班
时间Fri Feb 11 21:15:11 2022
劳动部预告修法/分娩半年 医师同意可上夜班
2022-02-09 23:54 经济日报 / 记者江睿智/台北报导
大法官去年宣告《劳动基准法》第49条第1项限制女性劳工夜间工作违宪。劳动部已预告
劳基法部分修正条文,仍明订怀孕或哺乳期间仍不得上夜班,但放宽让分娩後六个月以上
、未满二年的哺乳期女工,经医师评估同意後就可在夜间时段工作。
现行劳基法第49条第1项规定,雇主不得要求女性劳工在晚上10点到隔天凌晨6点间工作,
但若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且雇主在无大众运输工具时段提供交通工具或宿舍,女工就
不受此限。但大法官做出释字第807号解释,认为上述规定违宪,因此劳动部在农历年前
预告劳基法部分修正条文。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黄维琛表示,修法後,劳工从事夜间工作,不分性别同受
保障,在无大众运输工具时段,雇主仍应负担协助义务,包括交通工具、宿舍及交通费,
这些协助措施不可男女有别,否则就涉及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可罚30万至150万元
。
https://bit.ly/34AaT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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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 不知道要哪科的医师来背书
如果真的出事
会不会告当初开证明的医师啊 O_O..........
这比开孕妇上飞机证明还赌
一次还要赌好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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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xreformer: 这是EOM的专业吧 02/11 21:50
2F:推 elfish123: 所以以後主管可以要求怀孕女医值班了? 02/12 00:39
3F:推 cyp001: 妈的 又什麽都要推给医师评估 神经病 02/12 06:57
4F:推 luben: 法官考上就是神,医奴乃法官遮羞布也 02/12 10:45
5F:推 chillybreeze: 可以一律评不同意吗?这出事的机率比中covid-19高吧 02/12 10:54
6F:推 frankmito: 同意:病人来找麻烦,不同意:公司来找麻烦 02/12 11:11
7F:→ chillybreeze: 那可以上法院让法官判吗?医师觉得有可能出事,法官 02/12 19:06
8F:→ chillybreeze: 用判决推翻啊! 02/12 19:06
9F:推 LeonardZhang: 一律不同意呀,需要的人自己会找到愿意的医师开吧 02/12 20:19
10F:推 OEMwang: "生产後6个月"会出什麽事?? 02/12 22:19
11F:推 kitten123: 都不看内文的,生産"後"半年 02/12 22:35
12F:→ chillybreeze: 不知道会出什麽事啊!但没人能保证出门会不会发生意 02/13 00:47
13F:→ chillybreeze: 外,为何要医师评估同意能上大夜班?随便来个脑中风 02/13 00:47
14F:→ chillybreeze: 谁负责? 02/13 00:47
15F:推 Yinmomaster: 推文也太趣味XD 02/13 10:20
16F:→ rason6: 因为证据不足不足,无法判断夜班是否会造成身体危害,请 02/15 14:51
17F:→ rason6: 劳工自行依照自己身体状况决定 02/15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