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awfu (ㄠˋ)
看板ntufiction
标题Re: 关於成大效应问题
时间Tue Apr 17 14:25:49 2001
※ 引述《requiem (Fete du Trvail! )》之铭言:
: ※ 引述《bartender (普罗酒保)》之铭言:
: : 也就是说对於一般只希望能对流行音乐市场多少吸收新知的人而言, MP3存在是一种几
: : 近於对荷包救赎的利益存在,他像是一种天籁呼召着无力负担过多现今昂贵音乐消费却
: : 又对其嗜求的普罗大众。
: : 当然,这是就消费者而言的立论。而对於创作者呢, MP3的存在当然是一种不当甚
: : 至是不道德的器具,他在网路空间里自由流传的结果是使创作者的生存能力与创作意愿
: : 下降,从而严重导致文化资产的积累。然而,引发此一创作与消费问题并横亘期中的更
: : 重要因素即是厂商与另类的生产者。
: 因此,我实在看不出来创作者的「生存能力」和「创作意愿」
: 和mp3有什麽关系。创作者的「生存能力」和「创作意愿」取决於
: 文化工业。而今天对mp3最感冒的,也最息息相关的是文化工业,
: 而不是创作者。
: 就像我们可以看见的:出面控告成大学生的是IFTP(?)是唱片工业的代表,
: 也就是有「智慧财产权」的那批人,跟创作者无关啦!
: 创作者也跟消费者一样,被「智财权」剥削的死死的,还以为自己赚到了。
有个常被混淆的问题是,大家常常把创作者的利益等同於厂商的利益。
事实上,创作者所要求的和厂商所要求的是两码事。
以mp3为例,对厂商而言全然是害,对创作者而言则是付出一部份的唱片收入
(天知道在厂商取走一部份後这笔唱片收入会因mp3而有多少差别),
换取歌曲的知名度和人气。知名度和人气是很重要的,不只是精神上的价值,
甚至也是可以拿来再转换成钱的。像是演唱会或广告等等等......。
古慧文在上个经时直接画图,声称作者和出版商的最大利益会出现不同的销售组合上。
那个举例用的图形当然不准,而不是一个可以全然采信的模型,
然而创作者和厂商的最适选择绝对不一样,这是可以理解的。
当然,我同意如果世界上全然没有智财权这玩意儿,好,
很可能会厂商没饭吃然後这个市场全毁。但前提是大家买cd只是为了听歌。
如果大家买cd只是为了听歌的话,好吧,mp3横行之下大家就不用买cd了。
然後,厂商作者全死死去。但是,我才不相信在咱们了不起的文化工业体系下,
买cd这个行为只是为了音乐本身勒。
(要是就音乐论音乐我才不信那些XXX,XXX...会横行於唱片行..纯个人偏见)
买cd的消费行为早就被包装成各式各样的意涵了,还在那边大叫mp3会让正板没处生存,
现在厂商都这麽讨人厌。
至於权益被侵害,独占性竞争下本来就有绝对损失了,没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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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来我们都渐渐老去。老得像是从来未曾年轻。而那一个夏天
又三分之一个冬天的记忆,像是一只雪白波斯猫,赤脚,从银
白雪地上走过。而牠走的步子是那样的轻巧,隐匿,迷离,以
致当牠走渐行渐远之後,回过头来,自己都要诧异,竟然未曾
留下一丝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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