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穹)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申诉] 明明不是18禁场所却被劣退!又得不到任꘠…
时间Sat Oct 16 03:06:16 2010
本案系由 weedyc 判决,故由我来担当审理。
首先处理申诉之一的「板主毫无回应」一事。
经查,本篇文章於10/9遭到砍除,原作者於10/15发信予板主未获回应。
接着,原作者於10/16再度发信予板主且未获回应,并於当日在本板发文申诉之。
以上便是此案之查察结果。
判决:
以下引用<L_LifeJob 职场甘苦谈小组正式组规1.0>
看板 L_LifeJob ,文章代码
#19-srT6w
5/02 longbow2 □ [公告] 职场甘苦谈小组正式组规1.0
16.寄信予板主超过三天,
板主未予回应者,
视为完成沟通。
从 Fri Oct 8 14:04:00 2010 至 Fri Oct 15 02:16:02 2010 尚未满三天,
依小组组规,程序上仍处於沟通阶段,因此板主 weedyc 并非怠职。
接着处理「是否为十八禁场所」一案。
首先,原作者提出「虽然标题用的是bar,但实际上申请的执业名称是猴子餐饮店」。
接着并提出「12点以後也会赶未成年的客人走」之证词。
最後以网咖、撞球场、KTV等其他场所作为例证。
然而,经过板主查证之後发现本店在外所使用之名称极为多样,
除了该篇文章内所写之「猴子餐饮店」、「monkey bar」之外,
尚有「Monkey Pub」之称,且此名称於网路上之可见度较前两者为高。
且於财政部营利事业登记里查询不到「猴子餐饮店」之营利事业登记。
查察经过:
首先於网站:
http://bbs.palada.com.tw/thread-3943-1-1.html
得知本店之实际位址为「台中县沙鹿镇北势里北势东路567之2号」
接着搜寻此地址可以找到「静宜西文系」和「静宜化科系」之特约厂商资料
***
静宜西文系:
http://www.wretch.cc/blog/ilovepues/12867669
Monkey Pub(酒品95折)
台中县沙鹿镇北势东路567之2号
静宜化科系:
http://pucs.pixnet.net/blog/post/22087320
店名:monkey pub 电话:04-26529866
地址:台中县沙鹿镇北势东路567-2号
优惠:酒类及饮品享九折优惠
***
此两系皆以「Monkey Pub」命名此间餐厅,而非原作者所key出的两种命名。
而此两系与该店之特约项目皆为酒类。
判决:
本板对於十八禁的定义为「环境是否适合未满十八岁之青少年进入」,
和超过十二点後会否驱赶未满十八岁之客人离场没有关系,
一间店或一间餐厅是否为十八禁场所,端看该店所贩卖之主力商品,
申诉者所提出之三种店家所贩卖的主力商品皆非十八禁物品,
然而酒类为政府法定未成年所不能购买及饮用之商品,
因此以酒类为主力商品的「Monkey Pub」可以定义为十八禁场所。
而若非「Monkey Pub」是以酒类为主力商品,
又何以两个系和该店之特约内容都是酒类呢?
全案维持 weedyc 判决,若对判决有疑义可至 L_Lifejob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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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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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orwardSpace:哇 版主好厉害 只要有无关得来闹就锁文 好强 10/21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