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whi (案子追着跑~)
看板part-timeBM
标题劳工局公文
时间Mon Jul 11 15:03:24 2011
因为诚如郭版主所言,本版不属议会管辖,
议会也非劳工业务主管机关。
故,台北市政府劳工局来函追认会议纪录
及结论 请查照
发函同时,建请版主落实会议纪录及结论
劳工局来函如下:
http://ppt.cc/B!5w
当日会议记录如下:
http://ppt.cc/iL2T
http://ppt.cc/7shK
http://ppt.cc/lCHE
--
台北市议会 黄平洋议员研究室
法案助理 陈志维
[email protected]
(02)2729-7708 分机6109 0922-13777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76.159
※ 编辑: whiwhi 来自: 210.69.176.159 (07/11 15:05)
1F:→ r1986119:之前我就跟板主提过,他当初说,那个阿猫阿狗讲的他都要 07/11 18:59
2F:→ r1986119:听吗?不过现在公文下来了,就看他要不要改罗! 07/11 19:00
3F:推 keithking:他根本就无视第10点和第11点啊 说再多也没用 罢免他算了 07/11 19:03
4F:推 r1986119:他会依第九点,板主有裁量权,所以搬家、排队OUT 07/11 19:06
5F:推 keithking:所以他无视第11点的「毋需刻意抵制」啊 = = 07/11 19:08
6F:推 r1986119:KE兄你少打了,可与相关各板合作,无须特意抵制 07/11 19:52
7F:推 r1986119:不过他也说了,教育部如果认同那就可以 07/11 19:56
8F:→ r1986119:所以议员助理也可以去教育部请文吧!不然我们等也不知要 07/11 19:57
9F:→ r1986119:多久,因为我们的板主还想要教育部的解释才可以..... 07/11 19:57
10F:→ r1986119:不过这次如果要开会要有找他不然他会又公告来说他不知情 07/11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