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cgg (飞翔的翅膀)
看板pet
标题Re: [问题] 有法律规定溜狗一定要带链子吗?
时间Thu Jul 28 01:56:09 2005
**动物保护法**
第四章 宠物之管理
第二十一条
应办理登记之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无人伴同时,
任何人均可捕捉,送交动物收容处所或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
指定之场所。前项宠物有身分标识者,应尽速通知饲主认领,经通
知逾七日未认领或无身分标识者,依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一项之宠物有传染病或其他紧急状况者,得迳以人道方式宰杀之。
饲主送交动物收容处所或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指定场所之宠
物,准用前二项规定办理。
如果狗狗不小心跑远了一点..
或是让他自己出去溜搭一下上个厕所..
都有可能会被捕走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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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法**
第四章 宠物之管理
第二十条
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由七岁以上之人伴同,
并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具攻击性之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
之场所,应由成年人伴同,并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前项具攻击性之
宠物及其所该采取之适当防护措施,由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公告之。
补充
**动物保护法施行细则**
第 4 条
本法第二十条第一项所称适当防护措施,指伴同之人应以
链绳牵引
宠物或以箱、笼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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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寿山动物关爱园区志工队 台北市动物保护志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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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90.65
1F:推 lalamam:所以说可以不用戴口罩对吧~~ 219.80.141.220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