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看板pet
标题[立报]业者钻漏洞 宠物受折磨
时间Wed Sep 21 02:37:44 2005
※ [本文转录自 LP_Daily 看板]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看板: LP_Daily
标题: [立报]业者钻漏洞 宠物受折磨
时间: Wed Sep 21 02:37:35 2005
业者钻漏洞 宠物受折磨
■立报编辑部策划■特约记者张?芸报导
现在的宠物种类五花八门,可爱动物的陪伴可以替饲主带来极大的快乐和安慰,眼看宠物
贩售店一家接着一家开,似乎说明了市场的发展潜力。只是被店家当成抢手货贩售的小动
物们,却在恶劣的销售环境中,展开无奈难测的命运。
宠物店里的小生命,几乎都来自人工繁殖场,动物妈妈被当作生殖工具践踏的事实早已被
许多媒体与团体揭露,却始终无法改善这个现象,这些离开虚弱妈妈的小小朋友,却又进
入宠物店,展开另一段未知的命运。运气好的小动物,要是能住进合格乾净的店家、能得
到妥善的照顾、表现得够健康活泼,说不定很快就有主人愿出高价替他赎身。但看到更多
的是因为动物妈妈被迫近亲交配和生产泛滥,导致遗传性疾病与营养不良,被迫来到人世
间的小生命,到了宠物店里已经奄奄一息,宠物店内若无法提供妥善的照顾,往往在还没
找到买主之前,就已一个又一个提前夭折。
生命无价,德国法令便明订不准任何人贩售动物,尊重生命价值的体现正是该国国民整体
素养的表徵;但在台湾,动物的生命在人为商业逻辑主导下,从出生开始就被商家当作获
利品。随着宠物风潮盛行,既有的动物保护法不敷使用,公益团体多方奔走请愿,执政单
位却强硬执行违反人道精神、还假称保护的动物法令。
检视目前台湾动物生存的恶劣环境,几乎可以预言,因为有很多肥水可捞,不肖宠物业者
一定会继续钻漏法律洞大赚其钱。而宠物买卖行为处在宠物管理法规、行政监督和罚则的
三不管地带,管理和登记办法只是虚有其表,一直无人正视这些举目可见的逆境。
宠物业者明显违法
行政单位无力可施
为了引人注意,宠物店经常选择在闹区等醒目位置,并以小格子透明玻璃橱窗墙,来展示
如同玩具般活生生毛茸茸的小狗小猫,小生命惹人怜爱的模样,总让过往路人觉得惊奇又
温馨,忍不住驻足流连,却看不到宠物店经常出现宠物超载,使得疾病互传、甚至出现高
死亡率的普遍现象。
宠物店内小动物的生活品质堪忧,从现场的了解可知,被展示在小格子里的小动物,包括
了刚出生没多久的各种幼犬、并置於同个格子若干体型较小的犬种、不同品种的幼猫和成
猫、及中型犬、大型犬,还有兔子、不同种类的宠物鼠类等。这些习性全然不同的小动物
,被塞在方正格子内,牠们在极有限的格子笼里,连把身体打直都没办法,只好身体叠着
身体,吃喝睡便溺都只能在原地,连要尽情打呵欠伸懒腰的基本权利都没有。
开业的兽医陈正钦曾经从橱窗外看到这些场景,他表示有些宠物店内空间超拥挤,就算有
开空调,还是很可能造成店内空气不流通、及不同动物共处所引发传染病互传等问题。这
类宠物店已不符合「宠物业管理法」所规定的宠物与坪数比例,并且违法超量贩卖和陈设
各类宠物,共同制造的排泄秽物、恶劣的呼吸循环和寄生虫,都令他非常担心将会影响店
内小动物的生命健康。
特别是在闷热的气候里,会看到一些年龄或体型比较小的动物们挤在格子里,对外头刺耳
的交通噪音感到焦躁与害怕。有的大叫、有的低嚎、有的却只能绕着小格子原地打圈圈,
牠们露出精疲力尽眼神空洞的模样,让人不再觉得可爱、只觉得可怜。喜欢独处的猫咪们
,不分品种地被3、4只并置在封闭格子里,甚至一个格子里居然同处9只猫咪,习性爱乾
净的牠们被环境所迫,毛发都肮脏不已。大型犬的条件然更差,中、大型犬被关在小型犬
的笼子里,显然无法获得依其体型所需的活动量和呼吸量。
「宠物业管理办法」是根据动物保护法而订定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买卖、繁殖和寄养行为
,皆在此法管辖之列,所有宠物营利场所在办理登记时,都必须符合此法第五条规定的设
备和标准。其中关於繁殖场地面积的规定包括营业场所饲养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之60%;
在犬只饲养部分,每3.3平方公尺最多只可饲养大型犬一只、中型犬两只或小型犬三只。
此外,营业场所的最大笼架设置数为:小型犬最多3层、中型犬两层,大型犬只能以平面
围栏或单层笼架,不得架设离地的多层笼架。由此来看,文中提到的这家宠物店业者,已
经明显触法。
陈正钦说,买主们若理解这些买回来的宠物先前所经历的折磨和伤害,对这些动物後来出
现的疾病和反常行为,就应该就要有所警觉。
令人担心的是,在「动物保护法」完成立法後,实际执行公权力的各县市地方政府,却没
有足够的资源进行支援,造成有「法」可管、却无「力」可施的荒谬现象。因为人力不足
,只能被动等待民众检举。
法令漏洞人为疏失
动物福利还很遥远
此外,虽然「宠物业管理办法」中也在营业许可证取得的部分,标明许可证上应记载该店
设备、面积、贩售的宠物种类与最大饲养数量等项目,但许可证规定5年才重新申请一次
,此法却没有规定5年期间应定期派员查察许可证拥有者是否有依照申报规定经营,这些
立法上的漏洞完全削弱检查单位执行的正当性,根本罚不到任何业者,宠物店内被贩售的
小动物和宠物买主,在不合逻辑的立法规则下没有受到任何保障,仍然是最大受害者。
更大的问题是,不但这部只有13条规定的管理办法没有被落实,所谓「办法」本身,也只
不过是许可证的申请作业规定而已。要谈「管理」宠物繁殖或买卖或提昇动物福利,还有
很遥远的一段路。
在台湾,宠物管理在办法上先天设计不良,实践上後天人为疏失,单以生命基本权益的角
度出发,在高呼永续经营环保与人道对待生命的年代,恶劣的动物买卖和繁殖行为居然还
能够存在,对标榜「人权立国」的台湾来说,实在是一大讽刺。而就实际层面来看,法律
或许能给予买主最低底线的保障,但对长久以来早已被当作货物交易的动物而言,在买卖
和各种商业逻辑下,能从牠们也是血肉之躯的角度出发,对牠们善尽照顾尊重之责,只能
算是还给牠们基本生存权益一个公道罢了。
根本的解决之道仍要从尊重生命的教育做起,虽然国人养宠物风气日盛,但从业界到民间
,真正懂得照顾关怀、并负起永续照顾责任的饲主却不多。从我国动物保护法中种种含糊
不清的灰色地带来检视,连立法官员都不够「专业」,离真正的「保护动物」,改进之路
还很漫长。
台湾立报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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