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sta (上天好生 施主请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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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台中市第十二届大墩美展徵件
时间Fri Mar 2 11:48:05 2007
收件日期:4/9~4/16
主办单位:台中市政府
承办单位:台中市文化局、台中市第十二届大墩美展筹备委员会
送件表暨简章可迳至台中市文化局网站
http://www.tccgc.gov.tw 下载、
附回邮信封函索、或至台中市文化局服务台索取
四、参赛类别及规格:
04、摄影:装框前作品长边限16~24 英寸(40~61 公分),
短边不得小於15 英寸(38 公分)
五、参赛方式:
(一)初审:备齐送件表暨作品照(图)片,挂号邮寄
「40359 台中市西区英才路600 号 台中市文化局 艺文推广课」收,
信封注明「参加台中市第十二届大墩美展○○类」参加初审。
1、送件表:详细填写相关资料、贴附作品照片(数位艺术类贴附输出之图片);
未备齐资料或填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照(图)片:
c、摄影类作品之照片可为8 10 寸、8 12 寸或10 10 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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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0.107.12
1F:→ gesta:电话确认过,"每人"只能投"一件"作品参赛。 03/09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