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iendlyc (唉或)
看板pity
标题[无助]这 POST在教甄版可能被删
时间Fri Jul 29 21:22:52 2005
下午之前还在汲汲营营努力的
但,关於代课,这已经是第三间拒绝我的学校了
并不是因为成绩不到,最让我生气的事,连考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我是个新制,而且在下学期实习的老师
拒绝我的原因是因为,我没有教师证
一年才考一次教师证,而我因为当初办法出来时,以为一年有两次检定,
又误信了可以考代课的谗言,所以选择了准备时间较充裕的下学期实习
(一) 一般教师资格:
合於「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三条资格者:
1. 具有国民小学阶段合格教师证书或资格者。
2. 师资培育法中华民国92年8月1日修正生效後,
於师资培育之大学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含半年实习),并取得证明书者。
但所有的学校都跟我说,现在有教师证的这麽多,你要考上的机会很少
桃园县的报名人员更狠,他说,你没有教师证,光只有学程证明书,什麽也不是
(我只是一个报名的考生,他就这样否定我了,真为他的学生感到悲哀)
到现在的北县,不知道该算仁慈还是残忍,有资格能报笔试了
但到学校自办这一关又遇到了相同的问题,所以空有笔试成绩也无用
到明年的检定还有一段时间,很多人说我可以有时间好好准备,
但迫於现实压力,又没办法代课,只能感叹自己,真是制度下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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