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cjosh (pcj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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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危险心灵第一集
时间Mon Jul 24 19:36:32 2006
※ 引述《speed2 (He was a friend of mine)》之铭言:
(前文恕删)
沈韦是作错事了!
他如果是讨厌老师的方法 是要让老师知道他的方法错了
而不是去检举他 并害到其他同学!
沈韦可以告诉老师他要上音乐课 他不想被调课
因为这是他的学习权...
但沈韦选择最激进的手法 所以他是作错事了!
何况 原先是沈韦先出卖了詹老师!:)
还是你觉得:小杰出卖沈韦是错的?
沈韦出卖老师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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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韦并没有出卖詹老师,沈韦到教育局告发詹老师的违法行为属於《宪法》保障的受益权
。至於其他同学的学习权,并不是被他剥夺,以直接关系论,实质剥夺所有同学(包含沈
韦在内)学习权的人应该是学校,学校纵容这种违反法律的行为,实不可取。另外要求学
生守法(甚至是道德层面)自己却违法的假道学,更不可被接受。
一个愿意发挥道德勇气(纵使包含了私人情感)去踢爆不合法、不合理事实的人竟然被说
成是出卖。用出卖这个字眼来看,代表着原po认为他们全部都是一个共犯结构,所以沈韦
这麽做是「出卖」了詹老师,但沈韦正因为不愿意再加入这个共犯结构,而且他是个聪明
的孩子(虽然事後被小杰披露投诉者的身份显的有些「不明智」),他清楚这个社会是怎
麽运作的,跟学校反应若有效果,他今天还需要冒着危险直接到教育局投诉吗?
总而言之,不认同沈韦是出卖了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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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速度有点慢,不知道那个空间比较好,都用用看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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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212.196
1F:→ speed2:剧中并未点出他有跟学校反应以及他如何进入詹老师的班级 07/24 19:53
2F:→ speed2:按剧中的模式 要进入詹老师班级 是父母的请托!我把沈韦归为 07/24 19:54
3F:→ speed2:其中一位 故他是属於这结构中的一位!因此认为他是出卖老师! 07/24 19:55
4F:→ speed2:当然 如果他是进去後 不认同老师的教法 而对老师反感 07/24 19:56
5F:→ speed2:应该是直接跟老师反应 但他选择的是匿名信检举!心态可议! 07/24 19:57
6F:推 alssla:就算沈韦是因为父母请托,那麽沈韦也不代表他的父母 07/24 19:58
7F:→ alssla:所以不能说沈韦是共犯结构的一份子 07/24 19:59
8F:→ speed2:我不认为他的行为足以称为表率!他已影响到其他同学的学习 07/24 19:58
9F:→ alssla:至於跟老师学校反应或是检举,那是个人的自由选择 07/24 19:59
10F:→ alssla:这样叫做心态可议,我认为你的心态才可议 07/24 20:00
11F:→ alssla:冤有头债有主,乱调课课後补习的人才是影响同学的罪魁祸首 07/24 20:00
12F:→ speed2:楼上的口气=.= 讨论剧中人物也能延伸到网友身上??? 07/24 20:18
13F:→ speed2:如果真的很正义 应该是具名检举 但他是用匿名!敢作不敢当? 07/24 20:20
14F:推 econan:你觉得 具名检举在台湾很可靠吗? 07/24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