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bow1 (你觉得哪种奶油飞最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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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卦] 中天:原客纳公广集团?立委批:壮大公视资源
时间Wed Feb 4 07:30:20 2009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中天:原客纳公广集团?立委批:壮大公视 …
时间: Sun Jan 18 21:17:58 2009
※ 引述《lordowen (舰队司令)》之铭言:
: 连孔文吉委员都没有主张所有职务都由原住民来担当,我不知
: 道你这个原民会人士的朋友为何谓这样说。主张把原民台剥离出来
: 的孔文吉委员也只有主张由原住民当台长,以负责电视台政策而已
: 。他的理由其实也很直观,就是你说的原住民了解原住民需求而已
: 。汉人是不是没有办法以原住民的角度作好原住民的节目?有可能
: ,但是肯定没有原住民当台长来的鼓舞原住民。这不过是原住民当
: 家做主的要求而已,政治上台湾人当家做主了,电视上总该轮到原
: 住民也享受一下吧。
:
: 事实上这不过是延续王幸男委员2005年主张成立福佬台时的想
: 法而已,只是福佬台後来没有成立罢了。
不好意思,他就是参与其中才知道的,孔文吉有他自己的说法,但原民台内
部也有他们的想法与主张,因此跟他聊的时候他才会问我,认为原民台内部
这样主张是否恰当,因为连摄影记者都要是原住民身分,我不晓得这是否就
真的可以做好原住民节目。
: "小而美"就是当初教育文化委员会同意的初衷,请参见立法院
: 教育文化委员会86年诸次讨论。事实上,如果你真的去立法院国会
: 图书馆看完整个相关会议纪录,你会发现公视法在长达八年的拉锯
: 之後,所诞生出来的"公共电视"其实并不"公共"。这点我跟当年的
: 周荃与卢修一委员有同样的看法。
: 讨论太多,网址这里不列了,到网站检索关键字"公共电视法"
: 就可以了。
小而美不代表「小众」,而且当时外部也有要将台视华视一起公共化的声音
,因此小而美的说法是先从一个频道一个电台做起。公共电视法当然是经过
很多折冲,跟初衷是会有一些出入,但这已经算是还算差强人意的成果了。
: 跟国外一样的是"拉赞助",而不是编列捐赠。因为这样的话就
: 是政府电视而非公共电视,国外也是跟民众收钱而不是政府给钱。
: 不过话说回来,跟民众收钱的话没钱的人就看不了了,也就失去公
: 共的意涵,所以才有後来的折衷出现。
这是透过「立法」要求民众缴交执照费,这也算是国家的一种「税」,只是
这笔钱政府徵收後转给公共电视。
: : 来源,而不是以拉赞助的经费当作主力,因此公共电视法订定政府捐赠逐年
: : 递减,从一开始就在反对,而不是到了三年後发现不对劲才修法。
: 这点请参考王拓委员89.10.24提案,90.10.24三读通过之第二
: 条条文修正草案。
: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904603;0585;0598
这是提案时间以及三读通过时间,在提案前早就有要求停止逐年递减的声音
,早到公视法一立法完成声音就出现了。
: 问题是几乎都赔钱。中央社,央广,华视这些官股机构没一个
: 赚钱。後者现在自负盈亏,但是前两者都还需要新闻局补助才撑的
: 下去,跟公视一样。这样哪里会有钱进来呢?
广播电视法的第14-1条说的是跟商业广播、电视事业经营徵收,不是跟中央
社,央广、华视等徵收,运用这笔收入做为公共电视的捐赠经费来源。
: 对。然而这就牵涉到公视是否要改变初衷的问题。你如果要扩
: 大规模,那麽增大预算是必须的,这没问题。但是如果你还要维持
: 小而美的话,那麽增加捐赠必要性在哪里?再者,如果华视可以盈
: 余的话,那麽为何不把华视直接取代公视,直接一台做两台业务就
: 算了?这点在当年公视法审议的时候就有人主张过了,只是被一面
: 倒的声音淹没了。
公共电视没有改变初衷,当时就认为台视华视都要并入公共电视,因为一台
是做不了又是照顾媒体弱势族群,又要兼顾主流观众收视的需求,因此才会
一直都有声音是由台视华视担任主流大众观众的节目制作,由公共电视照顾
媒体弱势族群,而且华视要能做到有盈余也是他能拉广告才有可能,不是现
今公共电视的无广告所能达成。
: 至於台华视两台公共化的问题,一公一民的主张是罗文嘉委员
: 主张的,跟李庆安委员有何关系?
: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916601;0057;0098
就说了「一民营一公共」的主张是折冲下的结果,因为李庆安等人是想要将
台视华视都民营化,所以罗文嘉就提出一个折衷的版本,如果这样都认为跟
李庆安等人无关,那是漠视了当时事件的始末。
当时新闻局长是苏正平,有次被邀来立法院接受质询因报到人数不足流会时
,私下李庆安等人就跟苏正平舌战,李庆安认为台华都要民营化,而苏正平
是力主台华都要公共化。
: 监事会也只能监督财务不流入私人口袋,并不能杜绝无效率的
: 运用。否则监事会啥可以干涉的话还要董事会干麻?而且立法院也
监事会哪「只能监督财务不流入私人口袋」?
公共电视法 第21条
公视基金会应设监事会,置监事三至五人,并互选一人为常务监事。
监事应具有大众传播、法律或会计等相关学识经验。监事之任期及解聘,
准用本法有关董事之规定。
监事会应稽察公视基金会经费使用之情形,及有无违反公视基金会经费财
务稽察办法与
其他法律规定。
前项公视基金会之经费财物稽察办法,由董事会定之。
监事会是一个监察机构,由他负责来稽查董事会,如果这样都会认为是监事
会啥都可以干涉而干嘛要董事会,那如今立法院能以经费干涉董事会运作,
是否也该考虑董事会存废问题?
: 无法当太上监事会,因为主管机关是新闻局。惹火立法院的是公视
: 基金会一直不来报告,立法院除了预算权之外没有任何的武器可以
: 逼迫公视面对这件事情。而且到最後教育文化委员会也轻轻放下了
: ,只可惜後来杀出总经理放话这个事情。。。
既然主管机关是新闻局,为何立法院不去监督新闻局,由新闻局取得公共电
视基金会的报告,却硬要直接涉入干预公共电视?
会轻轻放下也是最後董事长不得不屈服於预算还是要立委放行,最後立法院
是拿到报告而想放行的吗?还是公共电视董事会屈服立法院的干预而可放行
的?
: 扩大董事会成员人数其实也是"全民参与"的一种。否则像民间
: 团体喊口号式的"扩大全民参与,落实全民监督"要怎麽执行?还不
: 是要回到这个方式上来。
扩大董事会是全民参与,扩大监事会成员更能落实「扩大全民参与,落实全
民
监督」。
: 立法院无法决议这种事情,否则不是又有话可以讲吗?
决议请劳委会好好调查公共电视的劳资纠纷是无法做的话,那直接决议要公
共电视「新闻节目制作购买、一般节目制作购买、节目企划购买、节目制作
播映作业等费用细目,报请核可同意始能动支」,这种大剌剌伸手进入干预
公共电视的决议文却可以做的成?就不怕「有话可以讲」?
: 公视要继续跟政府拿钱这是必然的结局。这点当年周荃委员就
: 干醮过了,所以才会说我们的公共电视其实并不公共。
: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863101;0264;0298
http://0rz.tw/0c5ux
任何一个政治力都有慾望想要控制媒体,BBC 不会因这事就认为他不公共。
周荃的干谯我是认为看看就好,她骨子里根本不想要让公共电视成立,因为
她当时有真相电视台。
: 这个是定位的问题。如果要拉到这麽大的规模,废除公视把业
: 务拉到华视我觉得还快些。
不同的频道做不同的规划这本来就是公共电视要成立的初衷,最後的样貌不
否认是妥协的结果,废公视存华视这只是要绕回原路,公共电视要的就是能
以不同频道服务不同收视族群。而不是想扩大收视观众做了太多讨好主流收
视族群,而忽略照顾媒体弱势族群及牺牲民众媒体近用;或是做太多照顾媒
体弱势族群及民众媒体近用,结果被讥是「没人看」。
因此,认为「诞生出来的"公共电视"其实并不"公共"」,却又处处以尊崇「
当初教育文化委员会同意的初衷」所设的定位,否定公共电视纳入其他频道
扩大且区分服务族群,是否该继续「其实并不"公共"教育文化委员会同意的
初衷」呢?还是该为公共电视朝标竿学习对象迈进而感到高兴,并且希望公
共电视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做更好的节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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