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bow1 (你觉得哪种奶油飞最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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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卦] 中天:原客纳公广集团?立委批:壮大公视资源
时间Wed Feb 4 07:31:08 2009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站内: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中天:原客纳公广集团?立委批:壮大公视 …
时间: Tue Jan 20 16:18:19 2009
原客台法律上"本来"就不是公广集团,就算到2007还是一样不是公广
只是在无线电视公股条例中把每年招标由得标电视台委办的方式
改为委由公共电视台办理,但是这样的"委办"就等於原客台属於"公广集团"?
这是有很大的问题的基本上依公共电视法目前只有公共电视是公共电视台
就连华视也还不算是公共电视法上的公共电视,以法论法
要求原客委员会监督原客台的办理是天经地义,因为这些电视台从他成立至今
肩负的是原客政策任务而非公共电视任务,所以过去是由原客委员会对得标的电台
为监督,没有道理改由公共电视台委办省去招标办理的程序直接委办後,
原客委员会就不能监督原客台的办理情形,只因为今天"承办"的电视台是公共电视台
如果今天要让原客台转型成为公共电视并非不行,但是是不是可以直接由
公共电视线有架构下就直接吃掉资源? 这是有问题的,例如原客台拉进公广可以
达到原来的政策目的?如果要成为原客公共电视那麽公共电视董监事组成要不要检讨?
原来的公共电视董监事可以使原客公共电视台目的达成吗?原客台未来的经费来源?
另外最前面那篇经费问题根本就是乱比,在PTS版已经回过这里在回一次
就用公视自己提的资料:
http://www.pts.org.tw/~web03/pts_active/about.htm
台湾一年电视产业广告总收入约 245亿,你要给他韩国公共电视执照费400亿
等於是全台电视产业一年多的总商业广告收入,如果拿英日2000亿来说
约等於台湾电视产业中八年商业电视广告收入!这样合理???
(台湾有线频道[实应称为卫星频道]约近百台,无线台约5台[不计数位])
再说到收执照费:
一些简单的数据:
以台湾言,要收四百亿的话以2300万人估算平均一个人一年收视费要收1700元
如果是以户数来说台湾约约有七百余万户家庭等於一户要收约5700元
(而目前第四台月费约500-600 年费约 6000-7000
合法有线电视用户约400余万(6x%)户,另估计有约百万(20%)私接户)
以英国来说(
http://www.tvlicensing.co.uk/information/index.jsp)
执照费彩色电视为 £139.50 (约7000)
黑白电视为 £47.00 (约2500) 罚金则可达£1,000.
(目前一英镑换新台币约50)
以上费用不含付费电视费用,仅含收看免费电视之执照费用...
若要订阅付费电视除执照费尚需交付电视公司收视费用
要这样子搞先看看台湾民众是不是有那个屁股做这样的位置....
每个国家国情不同,讨论时最好也附上相关资料,不是看人家有
就可以直接拿来用.....
公共电视接办原客及宏观(侨)台根据:
无线电视事业公股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政府编列预算招标
采购或设置之客家电视、原住民电视、台湾宏观电视等频道节目
之
制播,应於本条例公布施行後之次年度起,交由公视基金会办理。
公共电视是负责制播,这样子就叫纳入公广?交办就是你的了?
事实上目前就是在过渡期中,究竟公广集团该怎麽发展,原客侨电视台应该
如何发展都可以好好讨论没有什麽"一定"该如何.....
※ 引述《waynedd (加西莫多)》之铭言:
: ※ 引述《lordowen (舰队司令)》之铭言:
: : 连孔文吉委员都没有主张所有职务都由原住民来担当,我不知
: : 道你这个原民会人士的朋友为何谓这样说。主张把原民台剥离出来
: : 的孔文吉委员也只有主张由原住民当台长,以负责电视台政策而已
: : 。他的理由其实也很直观,就是你说的原住民了解原住民需求而已
: : 。汉人是不是没有办法以原住民的角度作好原住民的节目?有可能
: : ,但是肯定没有原住民当台长来的鼓舞原住民。这不过是原住民当
: : 家做主的要求而已,政治上台湾人当家做主了,电视上总该轮到原
: : 住民也享受一下吧。
: :
: : 事实上这不过是延续王幸男委员2005年主张成立福佬台时的想
: : 法而已,只是福佬台後来没有成立罢了。
: 不好意思,他就是参与其中才知道的,孔文吉有他自己的说法,但原民台内
: 部也有他们的想法与主张,因此跟他聊的时候他才会问我,认为原民台内部
: 这样主张是否恰当,因为连摄影记者都要是原住民身分,我不晓得这是否就
: 真的可以做好原住民节目。
: : "小而美"就是当初教育文化委员会同意的初衷,请参见立法院
: : 教育文化委员会86年诸次讨论。事实上,如果你真的去立法院国会
: : 图书馆看完整个相关会议纪录,你会发现公视法在长达八年的拉锯
: : 之後,所诞生出来的"公共电视"其实并不"公共"。这点我跟当年的
: : 周荃与卢修一委员有同样的看法。
: : 讨论太多,网址这里不列了,到网站检索关键字"公共电视法"
: : 就可以了。
: 小而美不代表「小众」,而且当时外部也有要将台视华视一起公共化的声音
: ,因此小而美的说法是先从一个频道一个电台做起。公共电视法当然是经过
: 很多折冲,跟初衷是会有一些出入,但这已经算是还算差强人意的成果了。
: : 跟国外一样的是"拉赞助",而不是编列捐赠。因为这样的话就
: : 是政府电视而非公共电视,国外也是跟民众收钱而不是政府给钱。
: : 不过话说回来,跟民众收钱的话没钱的人就看不了了,也就失去公
: : 共的意涵,所以才有後来的折衷出现。
: 这是透过「立法」要求民众缴交执照费,这也算是国家的一种「税」,只是
: 这笔钱政府徵收後转给公共电视。
: : 这点请参考王拓委员89.10.24提案,90.10.24三读通过之第二
: : 条条文修正草案。
: :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904603;0585;0598
: 这是提案时间以及三读通过时间,在提案前早就有要求停止逐年递减的声音
: ,早到公视法一立法完成声音就出现了。
: : 问题是几乎都赔钱。中央社,央广,华视这些官股机构没一个
: : 赚钱。後者现在自负盈亏,但是前两者都还需要新闻局补助才撑的
: : 下去,跟公视一样。这样哪里会有钱进来呢?
: 广播电视法的第14-1条说的是跟商业广播、电视事业经营徵收,不是跟中央
: 社,央广、华视等徵收,运用这笔收入做为公共电视的捐赠经费来源。
: : 对。然而这就牵涉到公视是否要改变初衷的问题。你如果要扩
: : 大规模,那麽增大预算是必须的,这没问题。但是如果你还要维持
: : 小而美的话,那麽增加捐赠必要性在哪里?再者,如果华视可以盈
: : 余的话,那麽为何不把华视直接取代公视,直接一台做两台业务就
: : 算了?这点在当年公视法审议的时候就有人主张过了,只是被一面
: : 倒的声音淹没了。
: 公共电视没有改变初衷,当时就认为台视华视都要并入公共电视,因为一台
: 是做不了又是照顾媒体弱势族群,又要兼顾主流观众收视的需求,因此才会
: 一直都有声音是由台视华视担任主流大众观众的节目制作,由公共电视照顾
: 媒体弱势族群,而且华视要能做到有盈余也是他能拉广告才有可能,不是现
: 今公共电视的无广告所能达成。
: : 至於台华视两台公共化的问题,一公一民的主张是罗文嘉委员
: : 主张的,跟李庆安委员有何关系?
: :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916601;0057;0098
: 就说了「一民营一公共」的主张是折冲下的结果,因为李庆安等人是想要将
: 台视华视都民营化,所以罗文嘉就提出一个折衷的版本,如果这样都认为跟
: 李庆安等人无关,那是漠视了当时事件的始末。
: 当时新闻局长是苏正平,有次被邀来立法院接受质询因报到人数不足流会时
: ,私下李庆安等人就跟苏正平舌战,李庆安认为台华都要民营化,而苏正平
: 是力主台华都要公共化。
: : 监事会也只能监督财务不流入私人口袋,并不能杜绝无效率的
: : 运用。否则监事会啥可以干涉的话还要董事会干麻?而且立法院也
: 监事会哪「只能监督财务不流入私人口袋」?
: 公共电视法 第21条
: 公视基金会应设监事会,置监事三至五人,并互选一人为常务监事。
: 监事应具有大众传播、法律或会计等相关学识经验。监事之任期及解聘,
: 准用本法有关董事之规定。
: 监事会应稽察公视基金会经费使用之情形,及有无违反公视基金会经费财
: 务稽察办法与其他法律规定。
: 前项公视基金会之经费财物稽察办法,由董事会定之。
: 监事会是一个监察机构,由他负责来稽查董事会,如果这样都会认为是监事
: 会啥都可以干涉而干嘛要董事会,那如今立法院能以经费干涉董事会运作,
: 是否也该考虑董事会存废问题?
: : 无法当太上监事会,因为主管机关是新闻局。惹火立法院的是公视
: : 基金会一直不来报告,立法院除了预算权之外没有任何的武器可以
: : 逼迫公视面对这件事情。而且到最後教育文化委员会也轻轻放下了
: : ,只可惜後来杀出总经理放话这个事情。。。
: 既然主管机关是新闻局,为何立法院不去监督新闻局,由新闻局取得公共电
: 视基金会的报告,却硬要直接涉入干预公共电视?
: 最後会轻轻放下也是最後董事长不得不屈服於预算还是要立委放行,最後立
: 法院是拿到报告而想放行的吗?还是公共电视董事会屈服立法院的干预而可
: 放行的?
: : 扩大董事会成员人数其实也是"全民参与"的一种。否则像民间
: : 团体喊口号式的"扩大全民参与,落实全民监督"要怎麽执行?还不
: : 是要回到这个方式上来。
: 扩大董事会是全民参与,扩大监事会成员更能落实「扩大全民参与,落实全
: 民33;1监督」。
: : 立法院无法决议这种事情,否则不是又有话可以讲吗?
: 决议请劳委会好好调查公共电视的劳资纠纷是无法做的话,那直接决议要公
: 共电视「新闻节目制作购买、一般节目制作购买、节目企划购买、节目制作
: 播映作业等费用细目,报请核可同意始能动支」,这种大剌剌伸手进入干预
: 公共电视的决议文却可以做的成?就不怕「话可以讲」?
: : 公视要继续跟政府拿钱这是必然的结局。这点当年周荃委员就
: : 干醮过了,所以才会说我们的公共电视其实并不公共。
: :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863101;0264;0298
: http://0rz.tw/0c5ux
: 任何一个政治力都有慾望想要控制媒体,BBC 不会因这事就认为他不公共。
: 周荃的干谯我是认为看看就好,她骨子里根本不想要让公共电视成立,因为
: 她当时有真相电视台。
: : 这个是定位的问题。如果要拉到这麽大的规模,废除公视把业
: : 务拉到华视我觉得还快些。
: 不同的频道做不同的规划这本来就是公共电视要成立的初衷,最後的样貌不
: 否认是妥协的结果,废公视存华视这只是要绕回原路,公共电视要的就是能
: 以不同频道服务不同收视族群。而不是想扩大收视观众做了太多讨好主流收
: 视族群,而忽略照顾媒体弱势族群及牺牲民众媒体近用;或是做太多照顾媒
: 体弱势族群及民众媒体近用,结果被讥是「没人看」。
: 因此,认为「诞生出来的"公共电视"其实并不"公共"」,却又处处以尊崇「
: 当初教育文化委员会同意的初衷」所设的定位,否定公共电视纳入其他频道
: 扩大且区分服务族群,是否该继续「其实并不"公共"教育文化委员会同意的
: 初衷」呢?还是该为公共电视朝标竿学习对象迈进而感到高兴,并且希望公
: 共电视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做更好的节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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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9.18.192
1F:推 yrhhimamr:不如恢复古早模式 一星期三台连播公视30分钟 = =" 01/2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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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23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