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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公视记者苏启桢的公开信
时间Thu Oct 7 16:26:56 2010
程序正义何在? 公视记者苏启祯的公开信
http://0rz.tw/vO6XB
苏启祯(公视新闻部员工,工会会员)
冯贤贤在9月19号台风天突遭董事会解聘,至今已经过了十几天,我原本以为愤
怒会稍稍平息,但是没有。尤其当我看到28号,冯贤贤在记者会上的谈话,又看到同一天
陈胜福董事长那篇「放下情绪 公广集团向前走」的投书,两相对照,我的情绪又上来了
。
我稍微整理了一下,陈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事後列举的总经理不适任理由,最早声
明稿这样说的:
「董事们质疑冯总经理在空间规划案上没有根据合法董事会决议,反对公视与华
视资源合并运用的优先性,经过大家的讨论,董事会因此评定为不适任。」
「根据公视工会去年进行的冯贤贤总经理不信任案投票,一共有83%的员工投下
了不信任票。」冯贤贤在苹果的投书24号反驳,28号陈董事长同样在苹果投书,除了回应
,又加上几项不适任理由:
「举例而言,公广集团的财务运作需要公开透明,就不应该拒绝主管机关代表人
民稽查报表。」「『独立自主』指的是编辑台制作节目不受外力(包括公视内部主管)干涉
,而非经营团队可将公广集团视为私产。」
「冯前总经理在任内承包世运宣传,转播单一政党的党主席选举辩论,又是谁的
自己人呢?世运与花博都是台湾的盛事,冯前总经理这样的差别待遇,实不符合公广集团
超越党派的精神。」
「冯前总经理常在不同的地方表示,『不专业的董事会在监督指挥专业的总经理
。』也因此才会有在董事会上,悍拒董事的诸多建议(如结余款使用、空间规划),或者
公开辱骂董事『根本不懂电视!』等作为。」
我才明白,哇,原来冯贤贤有这麽多罄竹难书的罪状,尤其是财务不透明、涉嫌
结党营私、侵犯内部专业自主…这些更犯了公共媒体的大忌。冯贤贤本人事後则是针对这
些罪状一一公开回应辩驳了(请大家自行上网去google一下吧)。我在想,董事会既然这
麽证据确凿,绝对可以事前把考核案排进正式议程,然後通知监事列席,然後堂而皇之审
问她,不怕她狡辩,然後董事们再讨论、表决,做成详细的会议记录,摊开给员工和全社
会检视。如果这些due process都做了,董事会的「总经理不适任」决议,就算冯贤贤还
是不接受,员工和社会舆论一定会支持董事会的。可惜不是这样。
我们看到的是:总经理考核案事先根本未排入19号当天的书面议程;冯贤贤当天
稍早列席报告了一个不相干的案子,十分钟後就被请出去了,更别说答辩机会;公视监事
会并未被通知列席(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事後,监事要求看当天会议纪录和录音档,也
遭到拒绝。员工跟外界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我爱看戏,就算是「苏三起解」,都还有个三堂会审、交叉诘问呢(最後还沉冤
昭雪),但这次的解聘事件,怎麽看都像是把人家先定罪、开铡,然後再将罪名一一叠上
去,还愈叠愈多。请问董事会,您们演的是哪一出?冯贤贤到底犯了什麽明显而立即的危
险—叛乱?贪污?逼得您们要非在人家任期剩下不到三个月的情况下,把人赶下台,不给
答辩不说,连人家公视员工身分都一并剥夺。我至今还是不相信各位无给职的董事与不支
薪的陈董事长,是衔着政治任命要来「清理门户」,却为何您们的动作,竟好像是在诏告
各界:请看今日域中,竟是谁家天下!
人家林筠、黄世鑫两位监事不也是无给职,也没有被假处分,换掉公视领导人(
陈董事长也承认公视是「总经理制」)这麽大的案子,监事竟连列席的权利都没有?更有
甚者,黄世鑫说:他们开会的决议与声明要发给员工,董监事会办公室秘书却被下令不准
发!是谁下的令?
陈董事长上任之初,就标榜「不支薪、不怕事」,包括我在内的员工都很佩服,
但并不代表董事长不支薪,很多决策就可以自由心证、便宜行事。公视法第20条规定:「
董事长为专任有给职。」陈董事长您还是明华园的团长吗?您到底是专任还是兼职呢?您
九月13号给员工的信中说「我从八月13号担任代理董事长到今天,已经整整一个月…」,
但九月16号又突然改口:「…今年八月28号…承蒙诸位董事的抬爱,改选我为正式的董事
长。」时间序是不是有点错乱呢?为何您会到九月13号後,才赫然想起自己早已当选董事
长… 慢说监事,连我都想一窥董事会的会议纪录,到底暗藏什麽玄机。
公视法第23条规定:「经理及其他一级主管,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同意後聘任之
。」但20号公布解聘总经理的同一天,我们又收到基金会另一份主管人事异动公告:「依
陈董事长指示说明,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议就本会部分主管职务调整如下:1、新媒体部
经理李桂芝转调策发部研究员。2、工程部经理杨家富兼任新媒体部经理。3、 总经理办
公室主任吴忠山转调原民台行销企划部副理。」这些主管人事调整,是「吴昌融代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通过的吗?还是,一级主管人事权全由董事会接管了?这算不算逾权?
种种疑惑,请问陈董事长与董事会,该不该给员工一个解释呢?还有每役必参的
员工董事,你何不帮帮忙为员工解惑?
在这次冯贤贤解聘案的争议中,有个人似乎被遗忘了—同时遭开除的执行副总锺
裕渊(他也是公视资深员工)。让我引用被假处分中的郑同僚董事长20号接受「新头壳」
采访的一段话:「他在去年高雄世运会时,帮公司省下上千万,但也因为认真工作而积劳
成疾,没功劳也有苦劳,现在却被解聘,甚至完全没有给他答辩的机会,实在是相当粗糙
的方式,而且也不公平。」只因为当事人没有公开反驳,董事会竟连他的罪状,都懒得列
举了。我只能默默祝福正与病魔搏斗的锺sir,多多保重,打赢人生最重要的一场仗。
台风早过去了,但用疾风暴雨的手段赶走了一个冯贤贤,公广集团就真的雨过天
青、矛盾尽消、上下和乐、大步向前走了吗?
最近,我常常想起一些往事。十五、六年前公视筹委会时代,冯贤贤作为台湾第
一个原住民新闻人才培训计画的推手、「原住民新闻杂志」的创始制作人,也因为得罪了
当时的总经理,某天人家一个闭门会议出来,就被拔掉了制作人职务,但面对她推心置腹
的原住民朋友,她自愿选择离开公视。
1995年到97年,她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学者和民间夥伴,共同发起「公共媒体催生
联盟」,不知开了多少次会、请出孙运璿、发起催生公视法大游行,为当时还躺在立法院
的公视法法案补了临门一脚。
1998年,公视正式创台,她被重聘回公视,1999年当上公视新闻部经理,突破立
法院「三年内不得制播每日新闻」的但书限制,在软硬体跟动能都很不足的情况下,设立
了「公视新闻深度报导」(现在公视晚间新闻的前身),想不到没多久,却又因为坚持回
聘一位她眼中很优秀的制作人、被指责违反旋转门条款,她冲冠一怒,又主动辞掉经理。
後来,她长期担任新闻部纪录片组组长、「纪录观点」节目制作人,一直守护着这个台湾
唯一的电视纪录片平台、与数不清的优秀独立制片和导演。
上述这些,都是我曾经部分参与跟见证过的。我眼中的冯贤贤,从来就不是一个
恋栈之人,她的能力与视野、她对实践公共媒体理念的坚持,一直延续到她获聘为总经理
之後。你可以讨厌她的性格、你可以批评她的管理风格,但你不能用扣帽子的方式,诋毁
人家的人格与专业贡献。陈董事长在苹果的那封投书,连「割稻尾」这样的话都说出口了
--原来,你们眼中的专业经理人,是可以用後即丢;原来,为了否定冯贤贤的成绩,连「
《谁来晚餐》是取自过去的公众提案而规划」这样近乎指控员工剽窃创意的话,也说出口
了。不怕员工心寒吗?
我看9月29号的中国时报,吓了一跳:「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昨天则表
示,依照广播电视法的规定,公视总经理变更需要经过NCC核可,至今尚未收到申请,
所以目前法定的公视总经理仍是冯贤贤。」只不过,这个「法定的公视总经理」,27号已
经被扫地出门,门禁卡失效、办公室钥匙也被连夜悄悄换掉。
但陈董事长在29号给员工的信中却说:「相较於冯前总经理任内对离职人员的处
理,公视对冯前总经理已做到尽可能的尊重。」您是要告诉我们「天下乌鸦一般黑」吗?
公视有工会、有内部申诉机制、有外部检举机制,後两者审议委员的组成,包括资方、劳
方、加上外部公正人士。如果有公视员工认定总经理滥权、迫害、或违反专业自主,大可
以循这些管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关键还是:控诉者和被告者双方都要举证、也
都有平等答辩的机会,结果出来了,当事人不服还可以申覆。真要相比,这次董事会对总
经理解聘案的处理过程,显然明快得多。陈董事长说得好:「如果高层主管无人制衡,员
工却动辄得咎,甚至还可能以「设私堂」的方式被迫离职,这样的独立没有意义。」(九
月16号告员工书)从这次董事会解聘总经理的过程来看,请问是谁在「设私堂」?下一位
,轮到谁?
一直署名久了,难免边际效应递减,但一直不署名、永远躲在集体决议背後,未
免太萎靡。我要对掌权力的陈董事长和董事们--其中有好几位是我的老师--说:您们辛苦
了,但这次您们解聘冯贤贤与锺裕渊的过程,我完全不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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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来自公视内部员工的一封信,我想他的无奈与困惑,也是我们的无奈与困惑。
让我们就事论事,不分党派,放弃既有成见,真正关心你我的公视。
也请大家为第一线的英雄们,也就是戮力制播节目的这群媒体人,用力得喝采与掌声!期
待他们能够延续初衷,让我们继续欣赏到高品质的节目。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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