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I (软软的麻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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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九十八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申请退修科目事宜
时间Wed Dec 2 00:47:49 2009
东吴大学教务处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8年10月6日
发文字号:东教注册字第0980401130号
主旨:公告本校九十八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申请退修科目事宜。
依据:东吴大学学生申请退修科目实施要点
公告事项:
一、学生得於
98年12日14日至23日期间办理退修。
二、学生得自98年12月7日起至注册组(综合教务组)网页下载「东吴大学学生退修 科目
申请表」或至注册组(综合教务组)领取表单,并於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修应亲自申请且依申请表单程序,经授课教师及所属学系主任确认後,送交教务处
注册组(综合教务组)办理。
四、退修科目每学期以
二科为限(含必修体育、军训),学生申请退修後,当学期修 习
学分仍应达最低应修学分数之规定;延长修业年限学生退修後至少仍应修习一个科目。
五、退修科目之学分数虽不计入该学期修习学分总数,但科目名称与学分数仍登录於学期
及历年成绩单中,并於成绩栏位注记「退」符号,表示该科目已退修。
六、学生申请退修科目後仍列入排名,但不得以当学期成绩受领「东吴大学修读学士学位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七、依规定应缴学分费(学分学杂费、电脑实习费、语言练习费)之科目退修後已缴者不
予退费,未缴者仍应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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