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fish (牧场里的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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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网路拍卖将要纳入课税范围
时间Sun Mar 13 09:30:55 2005
摘录自
http://www.ectimes.org.tw/readpaper.asp?id=5479
29日财政部次长陈树表示,网路交易与实体商家交易没有不同,有交易所得就应该申报缴
税,因此未来将对「实际交易金额」进行课税,整个课税机制尚研拟中。然而网路交易纪
录不如实体商家交易有纪录以备详察,财政部已函请网站业者提供交易明细,雅虎奇摩、
eBay等业者也表示将全力配合政府政策。
由於网路商机创造百亿营收,因此赋税署将在2004年3月分开始对於网路交易、拍卖进行
税。根据台北市国税局发布资料显示,个人所得项目应列入个人综合所得税申报,若是经
常性买卖则是同营业行为,除办理营业人登记外,并依规定须开立统一发票课徵营利事业
所得税。eBay公关经理表示,除了非商家与商家两种拍卖者之外,部分网路拍卖商家同时
具有实体门市,在交易後会开立发票,因此课税细节将有所不同。
据网路卖家表示,网路交易不一定有留下纪录,因此在未来课税查税上将困难。经营拍卖
网站平台业者方面,并不晓得个别商家的实际交易总额,未来仅能以呼吁与鼓励的方式提
醒网友诚实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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