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kitw (◎ 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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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单身怨 「缴20年劳保全充公」
时间Wed Apr 3 02:06:28 2013
这个社会,真的对单身者很不友善
连政府都一样
而我们个人力量有限,无能为力去改变大环境
只能默默接受
或者改变单身念头
单身怨 「缴20年劳保全充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402/34926164
2013年04月02日
【徐佩君╱台北报导】罹患唾液腺癌末的单身劳工庄小姐昨在绿委刘建国陪同下,举行记
者会指控劳保局「坑杀单身劳工」。庄指她罹癌八年来由妹妹照顾,但《劳保条例》却规
定,被保险人死亡後才能领取的遗属年金以配偶、子女、父母为限,兄弟姊妹必须是被保
险人抚养才能领取,庄无奈说:「我每天在医院靠妹妹抚养,我哪有力气抚养她?」
遗属年金领取不公
刘建国建议修法放宽,但劳委会指遗属年金非遗产,不赞成修法。
庄小姐说,她现在四十岁,如果死亡,不符合请领劳保年金的资格,缴了二十年的劳保费
全给政府充公,妹妹为她的医药费负债却领不到任何钱,「我死没关系,不要拖累家人!
」
劳保局:不宜放宽
刘建国以公务员死亡给付作为对比,指公务员死亡,可依《民法》继承编的顺序领取死亡
给付,兄弟姊妹也可领,「为何平平都是人,同样缴费,差异这样大?」刘指
单身劳工越
来越多,应修法让劳工的遗属年金也可比照公务员,依《民法》继承编办理。
劳委会劳保处副处长郑明斌则表示,遗属年金不是遗产,因此年金的请领对象和被保险人
应有相互照顾义务、经济生活受被保险人抚养才能请领,「不能说没有领到年金就是损失
,不宜修法放宽。」
庄小姐个案部分是否符合受抚养要件,可带回研究。至於公保为何设计较宽松,劳委会不
便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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