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rster (Starry 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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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中国时报 全面规画可携式退休福利
时间Wed Apr 22 14:24:59 2009
中国时报 A14/时论广场 2009/04/21
全面规画可携式退休福利 【考试院考试委员蔡璧煌】
公务机关约聘雇员工走上街头,要求适用劳基法,报纸的标题是劳委会与铨叙部互踢
皮球。这则新闻版面不大,但牵涉的问题不小。它凸显了全国两万六千名这类人员身分不
明的尴尬处境,也牵引出长期以来退抚制度设计不衡平、不互通的老问题。这问题不仅存
在於公务机关内部,而且也存在於公部门与私部门之间。在国家讲求活化人力以提升竞争
力的当下,不能不予以适当的考虑。
在公务机关工作的约聘雇人员未经国家考试及格,不算公务人员任用法所定义的狭义
公务人员,不能享有公务员保障及退休福利,但因可能接触公务机密,仍属广义公务员,
若犯错即必须受公务员惩戒法及刑法上对公务员的约束。这些人员没有公保而必须参加劳
保,但却由於身在公务机关而无法享有劳动三权。这次他们诉求退休福利一体适用劳基法
的保障,如以单纯头痛医头式的解决并不困难,但若由此发动澈底改革,则可能将引起牵
动整体退抚制度设计大变动的「蝴蝶效应」。
我国现行的退抚制度是由许多大致相互平行的单轨所构成。同样在公务机关,公务人
员适用公务人员退休法,工友、司机适用劳基法,约聘雇人员则什麽都不适用;同样是公
职人员,政务官与常任文官截然画分;同样在学校服务,公立学校教师与私立学校教师各
自有不同的退抚基金掌理;同样是经由选举,民选地方行政首长分别准用或比照公务人员
抚恤法及政务人员退抚条例,国会议员则什麽都没有。这些绝少交叉、互不采认的平行线
不胜枚举,更不用谈公部门与私部门或广义劳动界的相互接轨设计了。
铨叙部对此次诉求标准答案是,目前约聘雇人员都有离职储金,政府与约聘雇人员按
月提拨固定金额到此一专户,由用人机关代为管理。未来一旦立法通过「聘用人员人事条
例」後,约聘雇人员得於转任劳工时,可将年资与此一专户的本金与累积收益申请移转至
劳退基金,未来依劳退相关规定办理退休,请领劳工退休金。
问题就来了。未来约聘雇人员转任劳工时可合并年资及储金请领劳工退休金,若转任
公务人员呢?或者反过来,劳工转任约聘雇人员呢?这项在国外行之有年,而我国目前也
正开始运作的「可携式福利」,为什麽不能整体规画?
尤其考试院目前正检讨公务人员终身雇用制度,未来将严格执行退场机制,公务人员
转任其他职务或民间工作的机会必然增多,基於人性化考量及国家整体人力的流动,「可
携式福利」的配套,正可以消弭不少的推动阻力。
理想上,不论在公部门或私部门工作,全国人民每人都应有一个可携式退休福利帐户
,交由政府机构所设立或授权委托的管理机构设专户经营。工作年资与此一专户的本金及
累积收益都可随工作移转,至一定年龄後享受退休福利。这制度在福利国家有前例可循,
我们为什麽还不做?
至少,在公务机关里面,铨叙部、劳委会、人事行政局及内政部必须负起责任进行整
合规画工程。目前,不仅是约聘雇人员身分不明这个案例,还包括诸如:政务人员自公立
学校借调者可以继续拨缴储金,自私立学校调任者不能比照,任职期间之退职福利比临时
人员还不如;常任文官转任政府授权之对大陆事务机构,年资即告中断,未来若不回任,
退休福利堪虑;公立学校教师转任国会议员,若不再任教职或已超过退休年限,形同解职
。反过来,原属临时性质不属於公务人员之农忙托儿所保育员,却可以透过修法,并入公
立幼稚园退休年资。
这些荒谬案例的存在,正清楚显示规画全面性可携式退休福利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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