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ock (larock)
看板sinica
标题有关院方停车规定的事项之不公平
时间Thu Jan 14 14:38:03 2010
目前我的做法:
我个人建议的方式:
区分成"正编公务员及老师PI"及"所有约聘人员",停车位优先给"正编公务员及老师PI"停
,"所有约聘人员"-按照博士後、研究助理、行政助理及学生的人数比例来分配车位。(难
道你可以接受一个研究助理工作10年的人却要让给一个才来工作1年的行政助理吗??-这不
是歧视吗??)
PS. 我的原则是,我可以接受因公平的条件下而没有停车位可用。但我无法接受这样不公
平的条文来造成大家权利上的损失。
1.若真的是按照这个歧视条文执行,我会用柔性的方式充分的反应意见给院方知道,希望
他们改进。
2.倘若经沟通後院方仍然不愿改变条文而执意蛮干,那我会展开反扑,站在基层的利益着
想及让事情公平才重要。
(下方是我拟的搞,准备给院方的建议)
............................................
基层声音!!
主旨:有关本院98年11月9日新修订之「院区车辆通行停放管理原则」之规范,恳请 院方
对於本院非编制内同仁(包括:博士後研究、约聘雇行政技术人员、约聘雇研究助理、研
究生)之车辆通行停放权利一视同仁处理。
说明:
1、依本院新修订之办法,目前本院将全院同仁车辆通行停放依次分为四个顺位:第一顺
位正编人员、第二顺位博士後研究、访问学人第、三顺位约聘雇行政技术人员、第四顺位
约聘雇研究助理、研究生。
2、上列顺位除第一顺位正编人员外,其余二、三、四顺位人员皆属非编制内人员,目前
新修订之管理原则对於车辆通行停放之优先性以博士後研究、约聘雇行政技术人员优於约
聘雇研究助理、研究生。
3、本院约聘雇研究助理、研究生同仁同样服务於本院,甚至有许多约聘雇研究助理、研
究生同仁於本院服务多年,对本院研究工作之贡献虽微薄,但应与博士後研究、约聘雇行
政技术人员投入之心力相当。
4、新修订之原则中,有关「第四顺位人员(约聘雇研究助理、研究生)在提出申请经审查
合格後,若申购人数超过该顺位数量,每年抽签决定…..」之内容,似有独厚第二、三顺
位人员之车辆通行权之嫌。
5、恳请 院方对非编制内人员之车辆通行停放权利一视同仁,勿有差别待遇,造成同仁工
作士气之打击。全面开放约聘雇研究助理、研究生之申请车辆通行之权利,并以公开、公
正、公平之方式开放全体非编制内人员抽签。
建议办法:
1、新修订之办法,对於博士後研究、访问学人之车辆通行停放权利并没有年资之限制,
同样为约聘雇人员,恳请院方以相同之标准处理。亦即,服务於本院满一年之博士後研究
、访问学人始得申购、申请车辆之通行与停放。
2、全面开放约聘雇研究助理、研究生之申请车辆通行停放之权利。
3、约聘雇同仁之车辆通行停放抽签方式,可区分为(1)博士後研究、访问学人、(2)约聘
雇行政技术人员、(3)约聘雇研究助理、研究生等三类人员,不分顺位,但依比例抽签。
恳请 院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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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55.231
1F:推 elinwang:感谢林大辛苦拟出这个提案!先推一下! 01/14 15:53
2F:→ elinwang:所以这上面的意思是所有约聘雇人员一律抽签,然後不分 01/14 15:54
3F:→ elinwang:年资的意思罗?还是所有约聘雇全部都要满一年? 01/14 15:54
4F:推 yellow1119:GJ 01/14 16:09
5F:推 skycaro:推推推~~~用力推 01/18 15:06
6F:推 qqqpig:推~快到月底了~这方案好像真的会实施~可怜的研究生和助理~ 01/18 22:46
7F:→ elinwang:现在感觉很像风雨前的宁静 01/18 22:49
8F:推 qqqpig:好像真的会实施,鸡蛋中心已经内部自行抽签,而且没有要取消 01/20 18:49
9F:→ qqqpig:的迹象 01/20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