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bledance (tabledance)
看板soho
标题[情报] 『谁是猫缆大人物?』台北捷运公司猫空缆车吉祥物徵选
时间Sun Aug 3 00:21:17 2008
一、徵件目的:
为配合猫空缆车运量突破 500 万人次暨周年庆活动,特举办吉祥物之设计徵选活动,以作为猫空缆车精神及主题象徵。
二、活动日期:
(一)投稿日期:97 年 7 月 4 日(五) ~ 97 年 8 月 18 日(一)
(二)评审日期:97 年 8 月 25 日(一)
(三)公布日期:97 年 8 月 28 日(四)
三、活动对象:全国民众皆可报名参加
四、主办单位:台北捷运公司
五、协办单位:好事联播网
六、承办单位:优识国际公关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七、作品规格:
(一)设计作品形式为平面彩色,统一以电脑完稿参与竞赛;并应适用於平面及立体创作。
(二)电脑完稿者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5 × 15 公分,平面图像请以 A4 size 白纸彩色列印;作品电子档则以光碟烧录方式存档(图档规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AI 格式【原始档勿合并图层,便於得奖後提供主办单位修改使用】,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三)参赛者请提供 600 字内「作品说明书」,内容应包括作品命名(需避免负面意涵),并清楚说明创作理念及创意特色、创作背景,如需特殊材质、用色以突显创作特色,也请一并列入作品说明。
(四)参赛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说明书」均不得书写、标记、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认该作品之特殊记号。
(五)吉祥物设计至少须缴交三个动作或角度,以表达作品的丰富性。
八、参加方式:
(一)参赛报名表(含「智慧财产权归属同意书」)及作品说明表请以正楷字体详细填写;并同意一旦得奖後,主办单位保有包括图稿及命名修正之一切作品使用权利。
(二)请将参赛报名表(含「智慧财产权归属同意书」)、作品说明表及「平面图像及作品电子档」等资料备齐後,於 97 年 8 月 18 日前(以邮戳为凭)以挂号方式邮寄至 110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号四楼 409 室 猫缆吉祥物活动小组收,并请注明「猫空缆车吉祥物设计比赛活动」,逾期恕不受理。
九、评审方式: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评审 5 位,就参赛作品评选出金牌奖得奖作品及佳作五名,随後进行颁奖通知作业
十、评选标准:
(一)切题性(含设计概念说明) 30%
(二)创意性 25%
(三)整体造型 25%
(四)可行性运用 20%
十一、奖励:
(一)金牌奖(1 名):奖金新台币 50,000 元 + 笔记型电脑一台
(二)佳作奖(5 名):奖金新台币 3,000 元 + FunTwistMP3 一份
十二、注意事项:
(一)每名参赛者最多投件 3 份作品,超过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评选。
(二)参赛作品,无论得奖与否,恕不退件,送件时请参赛作者自留备份。
(三)参赛作品必须系未曾发表、出版或未曾得奖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袭之情事。若有抄袭不实者,如遭受检举或产生纠纷争议,经查证属实,得奖者应负纠纷排除之责,主办单位得迳予取消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品外,若造成台北捷运公司之损害,得奖者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四)得奖者均需签署智慧财产权归属同意书,得奖作品之着作财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删改、重制等之权利。创作者拥有着作人格权,但同意对台北捷运公司不行使着作人格权。
(五)入选之稿件,主办单位拥有发行以及推广宣导活动用之权利,并有权将徵文稿件安排媒体发表、商品贩售、集结成册出版及自行再版;主办单位於作品发表、集结出版并再版时,均不另计版税及稿酬。
(六)猫空缆车吉祥物徵选作品如未达水准,得由过半数评选委员决议从缺,将取消得奖作品後制成为猫空缆车吉祥物资格,参赛者不得有异议
(七)奖金奖品应依中华民国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办理扣缴。
(八)如有未尽事宜,以活动网站公布资料为主。
(九)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循上述各项规定。
十三、洽询方式:
活动洽询电话:(02)8780-1614 - 分机 113、115、131 或台北捷运公司 24 小时客服专线 (02)21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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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15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