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cember31 (按因凉msn连不上)
看板soho
标题Re: [讨论] 想请问关於合约的问题
时间Thu Sep 18 22:34:43 2008
※ 引述《sopsy (慢慢来,比较快)》之铭言:
: 身为SOHO族的大家
: 我想应该会常遇到签订合约的问题
: 但是合约上总藏有各式法律词汇
: 很担心一不小心就引来日後麻烦
: 平日常上着作权网站查找资料
: 但是还是觉得了解不够彻底
: 所以想请问大家是否有推荐的书籍还是网站呢?
: 还是大家都有法律人才可询问??
: 说到这个,之前去县府的免费法律谘询问问题
: 结果那律师讲解得很随便..真是好失望><
: 感谢大家帮忙
有个民法的基本观念大家要先有,
只要两造一方提出
要约,另一方回覆
承诺,契约即成立。
这边的要约跟承诺不限定於书面,口头即可。
那麽签订合约不就多此一举了吗?
no no no,书面合约非常重要,重点在於"
举证"的难易度,
以及事前厘清
双方权责。这一切都是为了日後发生
诉讼时便於厘清。
再基於民法的一个基础:
私法自治原则,即在不违反法律及善良风俗云云的前提下,
你们合约要怎麽订只要双方签认,国家公权力无权置喙。
也就是说我今天订一个合约,给你两百万要你盖一栋十八层楼购物中心,
有没有电梯无所谓只要两年内不会垮了就好,行不行?
当然ok阿,只要两方都签了名。这就是私法自治原则。
====以上虽然有点赘言,但了解这两点简单的民法原则对日後在社会上很有帮助====
所以很多人听到签约就头大,怕自己不懂法律,合约里有啥陷阱一时不查就被坑了。
但其实也不用那麽紧张,一般民间商业契约重点是在"
权责",所以审查合约内容时
只要确定甲乙双方的权责都与当初沟通时无误,基本上就不会有问题了。
一些制式的合约条款,如诉讼约定法院、不可抗力因素那些不用太在意。
就我的经验,设计案合约对乙方而言有几个重点:
1.工作内容明细(可另以附约方式)
2.工作时程(需包括甲方提供资料时程,及甲方延误资料提供时之处理方式)
3.修改时程(次数or时间限制)
4.付款方式,期限(最好包括
延迟付款罚金)
5.中止契约时甲方需负担的费用
*.每阶段工作完工後双方要签
阶段验收单回传
对甲方而言的重点:
1.工作内容明细
2.工作时程(需包括乙方无由延迟交付时之处理方式,一般来讲是依日数扣尾款)
3.着作权规属(包括中止契约的情况发生时)
================有关着作权===============
乙方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合约上最好载明:
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甲方列入其客户名单,并提出本着作物以供参考或展示。
因为这种商业合约下的着作物,基本上属於雇用着作,其着作(财产)权属於雇用人。
在作品完成时着作(财产)权即告归属於雇用人,被雇人仅拥有除公开发表权外的
着作人格权(署名权、同一性保持权),公开展示权是属於着作财产权而归属於雇用人的。
因此若不加上这点,而乙方又在自己的profolio公开展示此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下架甚至
要求民事赔偿(这比较难啦)。
以上是目前想到的重点,希望对各位有些帮助。
如果有误也请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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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きるだけ生きたらば、死ぬるでもあろうかと思ふ
若尽情活到当活之日,死亡不过是退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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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174.108
※ 编辑: december31 来自: 220.132.174.108 (09/18 22:38)
1F:→ december31:对了补充一点 约定法院虽然不用太在意 但若是对方要求 09/18 22:40
2F:→ december31:约定法院在他国就要详加斟酌了 因为约定法院有两个意义 09/18 22:41
3F:→ december31:一是诉讼发生时离你比较近的法院跑起来比较方便 09/18 22:41
4F:→ december31:二是适用法律的问题 如果对方要求在啥阿鲁巴首都法院 09/18 22:44
5F:→ december31:那此合约就以该国法律来处断 对不熟该国法律者很不利 09/18 22:44
6F:→ december31:当然这种情况不多就是了 09/18 22:44
7F:推 So1idSnake:专业 推一个 09/18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