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CDbest (掉进程式的深崖)
看板soho
标题[问题] 合约书上的惩罚条款...
时间Tue Mar 3 14:48:56 2009
之前接案子的时候碰到一个客户,
讨论细节也讨论的差不多,要签合约的时候,
对方要求加上这一条。
惩罚条款:乙方不得有故意预设或预植有任一造成本专案程式误动作或当机之主副程式或
有违反上述约定,否则即属故意违约,需给付计100倍乘以本承包价格之赔偿金额作为惩
罚性赔偿金给付甲方。并对甲方实质损害金额负起赔偿责任。
看了有点傻眼....
能了解一个企业可能会担心的一些东西。
但是,要怎麽去判断是故意预设,还是预植阿....><....
假如真的有一个bug当初没发现,对方咬定就是你预植,
那不就赔到死>"<....
不知道各位大大如何看待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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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249.114
1F:→ nobody1:我签过要赔500倍的 XD 03/03 15:24
2F:推 iou5462:合约应该要有平等观念,有惩罚条款就要有奖励条款^^ 03/03 18:39
3F:→ iou5462:不要让自己的权利睡着了^^ 03/03 18:39
4F:推 bobju:对方若要告, 则要负举证责任, 证明你是'故意'的. 03/03 19:50
5F:→ bobju:我比较好奇的是: 现在不是很多软体都有自动线上更新版本的功 03/03 19:51
6F:→ bobju:能吗? 若这个功能开发时有bug, 在自动更新时造成既有资料毁 03/03 19:51
7F:→ bobju:损或当机, 这样算不算符合'故意预植'的条件? 03/03 19:52
8F:→ bobju:因为这个功能一定有相关文件(规格书or设计书)可以做为证据. 03/03 19:54
9F:→ bobju:甲方主张要有惩罚条款, 那麽乙方应该也要主张有相应的豁免条 03/03 19:57
10F:→ bobju:款或免责条款才合理. 03/03 19:57
11F:推 ppaass:不要签!明着婊人的合约当然当然谁都不会签,但是有不少公 03/03 20:40
12F:→ ppaass:司会塞一些有模糊空间的条款,以备不时之需,当然这样的条 03/03 20:41
13F:→ ppaass:款上了法院,公司不见得会告赢,但是光是应付那个卢的心力 03/03 20:41
14F:→ ppaass:就已经很要命了,如果你不是有钱到可以放个律师团跟公司慢 03/03 20:42
15F:→ ppaass:慢卢,宁愿甚麽怪条约都不要签!台湾有些公司真的是靠这个 03/03 20:42
16F:→ ppaass:在赚钱的! 03/03 20:42
17F:→ NotOnSale:不要签 合约一定要双方同意 不是他说了就算 03/04 03:28
18F:→ NotOnSale:他威胁你签 还可以收集证据告他 03/04 03:28
19F:→ LCDbest:感谢各位大大阿!!小弟知道怎麽做了~^^~ 03/05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