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orey (漂流叶)
看板soho
标题Re: [问题] 合约的效力
时间Thu Jul 2 15:22:36 2009
※ 引述《iou5462 (COOL DESIGN)》之铭言:
: ※ 引述《Caiboruei (CAI)》之铭言:
: : 大家好像觉得签属合约就可以约束对方或是绑死对方,
: : 但是我听朋友说,没法院公证,效力不大。
: : 真的是这样吗?
: : 请问板友有签属合约而後纠纷的经验吗?
: : 合约怎麽签才有用?
: 确实,合约这种东西是需要法院公证才具有约束力的
: ㄧ般以公司的作法
: 会让公司聘任的律师来处理
: 当然不需要每份合约都公证
: 只要订出几款制式合约即可
: 签约时做甲方或乙方的修改
: 这样到时候闹到法院去时
: 只要是按照合约走,你就稳赢
: 但是一般soho是没办法这样做的
: 所以以我们来说
: 10万以内的案件都直接用简约的方式处理
: 超过10万,才会借用朋友开的公司签约
: 借用朋友的公司签约时
: 请另外与朋友签立一份短期聘雇合约
: 以保障辛酸与血泪的soho...^^
: 以这种方式来做,基本上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
绝对不是这样的喔!
只要契约内容没有严重瑕疵导致无效或失效,
双方合意签署即可生效。
千万不要小看一纸契约,用得好的话,它是可以保护你的。
契约公证则是给予它另一层法律保障,
有些契约(如租赁)经过公证人公证,日後发生纠纷时可以跳过法院裁定迳付强制执行,
很方便喔!
另外,被法律人士看过的契约总是会比较安全一些,
比较不会有订的乱七八糟到时候双方还得吵半天甚至上法院的状况。
另外,契约的类型还满多变的,上面的大大提到短期雇佣契约可能是一种方式,
(但是我很怀疑这个若真的查下去,不会违背劳基法吗...劳健保提拨怎麽算?)
我个人觉得实际合作内容是什麽就该写什麽,
是承揽关系就写承揽契约,
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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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67.85
※ 编辑: biorey 来自: 118.168.67.85 (07/02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