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aass (( ′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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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经验] 可怜的员工
时间Fri Jul 31 12:55:35 2009
ㄟ...这篇文章贴在这里实在很奇怪,这里是 SOHO 版不是上班族版耶~
不过既然聊到了,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吧。有些人以为万事都找劳工局,有些人则
认为劳工局一点用都没有,其实应该是要搞清楚甚麽事可以找劳工局,甚麽事找了
也没用,不是甚麽劳资纠纷都找劳工局就好。
首先,劳工局是仲裁单位不是调查单位,你说公司虐待你的话,劳工局没办法去搜
索或约谈公司任何人,他只能发文叫公司说明而已,其次,劳工局不是站在劳方的
单位,他是中间的第三方,他是不会为你去呛公司讨权益的。
找劳工局一定有用的,只有「法律上明显违法」的项目,比如说「积欠薪资或劳动
契约上的年终」,或是「违法雇用未成年童工或外籍劳工」,或是「未保劳健保」
这是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没甚麽解释空间的事情。
那甚麽是找劳工局没用的呢?
比如说因为怀孕被公司逼辞,公司会说「这个人本来工作态度就差或是表现就不好
跟怀孕无关」,劳工局也不能怎麽样,像原 PO 是明明是非自愿离职却背逼着要签
是自愿离职,同样的,公司也会说「这个人本来态度就差」,甚至加班没有加班费
公司也会说「这个人工作能力差所以事情作不完,叫他负责是刚刚好而已」,劳工
局也没有理由去驳斥这些说词,所以这些申诉都会不了了之。
总之,就业就是自求多福,觉得公司很贱就只能换间公司,不要以为有任何单位或
法令可以保障你一个「合理」的环境,台湾的根本问题还是求职的人比职缺多很多
所以公司根本就把员工当免洗碗筷用了就丢,这是无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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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maskala:获益良多 07/31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