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eoly ()
看板soho
标题[经验] 提供一间我打算要告的公司请大家不要上当了
时间Thu Aug 13 13:36:29 2009
我是特约文字+摄影,这间公司6/5发一篇稿叫我写,6/8交,
字数大约2500字,不用图,题目是整理六大北市夜景。
我请他们给我看图我比较好写,他们的回答是
「网路上那麽多文章,参考一下别人的就好了,不用给你看图吧。」
後来交稿之後,字元数不含空白总共是2548,说我文笔很好,希望多跟我合作。
接着发我一个6/11的水上乐园媒体团,
这间水上乐园暑期特惠到8/31,包含水、陆行程,囊括嘉义和云林,
回来也是隔没几天我就交稿,负责人有回信,
叫我把主办单位的行程和价钱写出来,
因为我原本怕有打广告嫌疑而没写,他说要写详细,我就改写了。
结果7/5问稿费时,A、B、C三个跟我联络的人开始互踢皮球,
由於这间公司是由观光协会介绍,加上有长辈友人的关系,
而且从头到尾都是电话+MSN联络,所以没有签约,
可见就算对方看起来多麽值得信任,没有签约就是我的失误,请大家引以为诫。
中间我用msn、email问稿费,对方都不理不睬,
一直到7/14,A终於回答我说第二篇水上乐园的稿子有事去找B。
结果B说:水上乐园的什麽文我不知内容ㄝ(还打注音...)
我说:A说你是责编,还是要我再寄一次给你呢?已经一个月了,
是6/11 XX公司的团。
B :我没收到也没看到照片
我:我现在再寄一次给你。
寄完之後我想,现在总可以谈一下稿费的事了吧...
我:那稿费要怎麽发呢?
B :你是写+拍摄一个字1.2元
我:拍摄另计
B :写+拍摄
我:照片费用另计
B :我要了解一下
我:可以尽快吗 我已经问很久了
B :还有这边文章预计9月上刊
我:谢谢
B :9月已经不是夏天,季节描述要修改
我:你是指第二篇水上乐园吗?
B :刚刚给我的只有一篇ㄚ (注音是原文请见谅)
我:我写两篇了
B :哪2篇可以说明吗
我:夏夜赏景
B :这是上一期的 那已经出刊
接下来就说钱已经发下来了,在A那里,叫我找A要,
但实际上是A叫我来找B要稿费的...
而且A在6/8告诉我他们公司规订价钱时是这样说的
A :若你有拍 一个字1.2 拍摄照片我们选上买断版权一张100
如果是纯粹整理稿一个字1
B又重新叫我找A要稿费,我已经很不高兴了,但我还是尽量有礼貌的再问A,
我:B说我前一篇已经出刊了,稿费可以问你。
A :恩你写夜景是吗 没去采访拍照的话稿费为每字1元]
水上乐园那篇是1.2元因为有拍照
我:你之前跟我说整理稿件是一字一元,
但夏夜这篇不是整理稿件,是全部我写的。
A :恩抱歉
那时讯息有点乱
我们是以需不需采访为主 而且那篇B有修一些
我心想,算了,只差0.2,我主要也是看在这是政府官方刊物,
累积作品比较好用,并不是在意那一点点钱,於是就没继续争这一点。
我:请问需要我提供汇款帐号吗?
A :恩 要 请寄给B
我:你之前说直接向发案人联络,但你才是发案人。
A :恩好我来问
我:请问...有一个订好的制度吗?
因为还没买版权就先刊登好像怪怪的
结果对方就不回应,直接打电话来骂我了...
说当初就是要刊登才找你写这有什麽不对吗.....之类
说他们公司经营这麽多年从不跟特约签文字约,
顶多是买照片版权。
最後在我的要求之下答应和我补签合约,这中间我一催再摧,
终於在上周说合约拟出来了,然後第一篇的稿费是今天下来,
我今天去领竟然只有1946,跟我交超过2500的字数未免也差太多,
不过我也没提,想说算了,二篇领到就好,
「听说」以前很多特约也是怕事情闹大以後名声不好而自认倒楣...
结果跟我说第二篇一字1.2元要改成一字1元,
而且因为内文有阿里山所以刊登时间遥遥无期,(现在阿里山已经不能观光)
要是到时候有用的话,刊登出来隔月就会发稿费,
至於照片他现在不想用我拍的了。
B自顾自讲完,丢下一句我很忙然後转身就走。
我就跟A说,既然这样那乾脆第二篇就不要跟我买版权好了,乾脆别登了,
也不用付钱给我。
A一听,眼睛都亮了,一直说好。
我接着说:
这样我还可以用在别的刊物上,
当时同行的媒体团有别间很想用我写的东西。
A :我们公司发给你的,你可以拿去给别人用吗?
我说:你们不是不要用不要买版权了吗?
A:...哦好吧。
总之,第一篇稿子他们违反着作权法,没经过我授权就刊登出来,
稿费8/13才发,而且少很多。
第二篇拖到现在结果说不用,
原因有好多:
1.我写的是暑期活动,但他们9月才要发所以7/14叫我改写,我当天就改写交稿。
2.中间一个月完全没问题,今天才说我改写得还是很夏天。
3.因为行程有阿里山所以9月也不刊。
我说:当初就是发暑期的团,活动只到8/31,本来就应该要写夏季。
B :这不关我的事。
後来在同行间向多位编辑打听,
原来这间公司的名声一直都是这样,
是我起先太不注意了。
但是MSN对话纪录、信件往来我全都有保存,
有人建议我直接打电话跟观光局说这件事,
他们明年再标案就会标不到,
而他们是靠观光局吃饭的,接到观光局电话就会马上付稿费给我,
但我不在乎那几千元,我要公开这间公司以免还有人像我一样被坑。
我现在也还在想要怎麽做,应该会先找律师询问打赢官司的机率,
如果版友有认识相关专业的律师请介绍给我,谢谢。
这间公司位於台北市复兴北路与长安东路口,
请大家要接他们的案子前一定要先签约,
并注意看合约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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