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angbor (饭包)
看板soho
标题[情报] 国民年金LOGO设计徵选活动 奖金最高20万
时间Mon Aug 24 11:19:36 2009
活动网址请参考:
http://www.moi.gov.tw/dspc/logo.html
国民年金法自9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完备社会安全体系之重要里程碑,我国从此正
式迈入全民有保险的时代。
国民年金迄今即将实施届满一年,为使民众了解国民年金的好处及意义,特举办本创意标
章(logo)设计徵选活动希望透过全国民众共同参与、脑力激荡、创意思考,徵选出国民
年金之代表性创意标章(logo),延用於本部未来国民年金宣传文宣与宣导品中(摺页、
手册、海报、纪念品、短片等),并同时让民众对国民年金的制度内涵与精神有更深刻的
认知,共同支持国民年金制度,期使全民永续共享国民年金的保障。
○奖项奖金
(一)特优:1名,奖金新台币二十万元整及奖状1只,作品将作为国民年金创意logo,以供
本部未来宣导国民年金之用。
(二)优等:3名,每名可得奖金新台币五万元整及奖状1只。
(三)佳作:5名,每名可得奖金新台币壹万元整及奖状1只。
※(奖金依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
○收件规定
(一)收件截止日:98年8月31日止,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二)交件时请备齐下列物件,为避免失误,各项文件请以电脑打字:
1.报名表。
2.平面图稿。
3.作品光碟(请在光碟片上注明作者)。
(三)交件方式:将上述物件妥善包装,以挂号邮寄至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30号13楼,「
国民年金LOGO设计徵选」小组 收。
○报名须知
(一)须以个人名义参选,每人限参选一件作品,作品均应填写报名表。
(二)交件前请确实检查各项应缴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一项,恕不接受报名。
(三)请参选者於邮寄作品时妥善包装,主办单位不负责作品之修补,作品若因运送造成
损伤,而影响评审成绩,参选者不得异议。
(四)参选作品无论得奖与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请由参选者事先自行备份留存。
(五)参选作品应为未曾发表之原创作品,并不得抄袭、模仿、或剽窃他人之作品。若有
涉及相关着作权法律责任及侵害第三人权利时,悉由参选
者自行负法律上责任,概与主办单位无关。
(六)若经发现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奖资格,追缴回奖金及奖牌(状)外,并由次优
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递补。
(七)得奖作品以参选者为着作人,该着作人同意对主办单位不行使其着作人格权,并将
其着作财产权让与主办单位,同时主办单位保有作品修改
权,参选者不得异议。
(八)得奖者需出席主办单位所举办之得奖作品发表记者会。
(九)参选者须尊重评审团决定,对评审结果不得异议。为确保得奖作品之水准,参选作
品未达评审标准者,奖项从缺。
(十)其他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补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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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1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