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kelife ( 什麽事都叫我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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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98年度高雄县地方文化馆-商品开发设计竞赛
时间Fri Oct 9 23:16:52 2009
98年度高雄县地方文化馆-商品开发设计竞赛
一、计画缘起
由文建会指导,高雄县政府文化局主办的地方文化馆产品开发设计竞赛,为了刺激
高雄县地方文化馆商品开发并鼓励更多青年投入文化相关事业,高雄县政府文化局特别
举办这项竞赛。期待各个地方文化元素能设计成多元组成的商品设计。
本计画延续文建会地方文化馆第一期计画,磐石行动-地方文化馆二期计画於民国
97年至102年为期六年的持续性计画,如何永续经营是各地方文化馆当前首要的课题之一
。因此今年度希望透过地理区域、文化特色、展演型态或文化观光等地方特色元素,透
过商品开发竞赛,促使各文化馆舍能整合地方特色与产业再造,并为地方注入创新的观
念,创造地方品牌。
二、办理单位
指导单位: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主办单位:高雄县政府文化局
承办单位:国立高雄师范大学-跨领域艺术研究所
三、参加对象:
采公开徵件方式,凡对地方文化馆商品开发设计有兴趣之中华民国国籍之18-30岁在
学或在职青年皆可送件参加。
四、报名方式:
於「大高雄文化生活」活动网页下载简章及报名相关表格,备妥报名文件,以挂号
邮寄(邮戳为凭)或亲送至「80201高雄市苓雅区和平一路116号」《跨领域艺术研究所》
(信封上请注明「高雄县地方文化馆-商品开发设计竞赛」字样)。
五、徵件说明:
a. 参赛主题:以高雄县地方文化馆的在地文化元素,设计成时尚作品,可以是建筑
、在地节庆、民俗、雕刻、服装等文化特色,以单元或多元组合之商品设计,具
实体生产之条件尤佳。
主要评选标准:设计、创意、商品化可行性。
b. 初审报名文件:
1. 报名表一份(附件1)
2. 约600字对地方文化特色的了解(附件2)
3. 产品设计草图一式8份。(纸本输出,A4尺寸,手绘稿、电脑绘制2D或3D图稿皆
可。)
4. 着作财产权同意书 正本1份(附件3)
5. 原始创作切结书 正本1份(附件4)
由主办单位成立之评审团,就报名队伍所提出之报名资料进行书面评审,评选出入围
队伍後,由承办单位以电话及书面通知。
评选标准:主题创意概念 40%
美感呈现30%
商品化可行性30%
c. 复审缴交文件:
1. 产品设计图一式8份
2. 产品设计分析、定位、规划、设计、可行性评估书面资料一式8份
3. 产品设计与书面资料原始档案光碟1份
各团队需以书面与简报方式经由主办单位成立之评审团进行评审。
评选标准:商品设计概念完整度30%
商品设计原创性及美学价值30%
商品化的可行性30%
构想表达能力10%
六、徵件日期:
初审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8年10月31日。
(评审结果於98年11月15日前公布)
复审缴交时间:98年12月20日。
(评审结果於99年1月15日前公布)
七、奖励方式:
a. 初审:评选出前15名队伍。
b. 决审:由前15名队伍中选出冠军、亚军、季军各1名及佳作2名,分别给予3万、
1万、8千及5千元的奖金及奖状。
八、注意事项:
1. 产品需为原创性设计,无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
2. 报名队伍组员不可重覆参加,每组限以一项作品参赛,且作品以新设计尚未参加
任何竞赛、展览或贩售。
3. 各组冠、亚、季军、佳作不得重复得奖,若作品未达评审标准得从缺。
4. 获得辅导者事後若经人检举并查证属实有违反评审作业程序之规定或有抄袭、仿
冒事实者,执行单位除取消其资格外,并追缴已颁发之奖项。
5. 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得以运用接受设计辅导得奖之商品实物、照片及申请书中不
涉及产品机密之资料,作为推广、发表、出版及研讨用途,获奖者并应配合。
6. 参赛者应尊重评选委员会之决议,除非能具体证明其他作品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
,不得有异议。
7. 入围复赛者建议向智慧财产局申请着作权登记。
8. 本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执行单位得随时修订或依其业务规章及惯例办理,并另行
通知参赛队伍。
如需索取相关表件或有任何疑问,请洽
电话:07-7172930#3031或0933-148683 周先生 传真:07-7166902
地址:80201高雄市苓雅区和平一路116号
E-MAIL:
[email protected]
高雄县地方文化馆经营管理平台:
http://ks.indymedia.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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