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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转录]山难预防、应变措施、搜救作业 (林古松)
发信站mybbs (Mon Jul 27 14:26:01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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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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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难预防、应变措施、搜救作业
时间: Sun Jul 26 12:36:20 1998
发信人:
[email protected]
日期:Sat Jun 20 14:30:01 1998
标题:[转寄] 山难预防、应变措施、搜救作业 Daemon
发信人: Daemon (诸葛村夫), 信区: Mountain
标 题: 山难预防、应变措施、搜救作业
发信站: 亚太之星BBS站 (Tue Jul 8 16:28:07 1997) , 转信
山难预防、应变措施、搜救作业 林古松
前言:
1.认清登山运动的真谛和广范的责任,「安全」为先决原则。
2.环境险恶,风云变幻,但只要「懂而认真从事」,遇事适确对处,是很安全的运动。」
3.善游者溺,不要逞勇大意,散漫脱轨,「前车覆辙即後之监」,「事先的预防胜於事後
的补救」乃是不变的格言。「快乐上山、平安下山」才是真的爱山者。
甲:山难预防
(一)山难造成的因素─了解成因乃是预防的基本条件。
1.自然因素
天候的变化─云雾冰雪、强烈风雨、寒冷、雷电。
地形的影响─疾流暴洪、崩山落石、崖坡、树石的湿滑、栈桥、借力体的断落、广阔深
密的草丛地带、复杂难判的岔路或兽径、险恶的障碍、瘴气或兽虫蛰物地带。
2.人为因素:
时期不当、计划不周。领队向导的能力或队伍组合不健全。赶时间摸黑。单独行动或落
单。
自负逞勇,观念心态不健全。经验不足、装备不周。过度疲劳及疾病猝发。大意疏忽或
恐惧慌张,缺乏野外知识及应变能力。
(二)台湾已往山难事件(统计表略)
1.据统计台湾地区四十多年来(民国34年、10月~77年底)登山山野活动事故,计约110
件,伤亡人数145人(伤23死亡115其他失踪15)并大部分发生於一、二、八,三个月之
中(与气候及假期有关联),按活动数比较即学生比例居高。
2.大部分属复合因素造成,如以主因分析: 失温冻死19件─38人,大意逞勇(坠落、脱
单、摸黑赶路)35件─31人(另伤者10人),均以可避免的非意詹事件为多。
3.代表性案例分析:奇莱清大,陆官校学生事故。奇莱卡楼罗山清大学生队崖事故。三叉
山成大学生涷死案。云水山树德工专生经验不足冻毙案。
4.另郊游事故案例:台中汴坑吊桥折断案、台南曾文水库蜂螫案。
(三)预防山难─了解并针对已往成因而免重蹈其覆辙,即是最有效的预防方法
1.切实践行防难准则。
2.熟习并做好各项防备基本事项。
1.防风、2.防寒、3.防风、4.防雷、5.防迷、
6.防困、7.防摔落、8.防沈溺、9.防病伤、10.防饥渴、疲竭。
11.防中毒(蛇、蜂、蜈蚣…毒草刺、过敏、食物中毒。)
2.基本上遵守「登山安全守则」。
乙:应变措施
(一)遭到事故时当事人该有的精神装备:
1.坚强的求生意志和信心胆识(坚定信心不要慌张)
2.冷静沈着的判断和审慎的决定(尽速、适确)
3.发挥生命潜能(每一个人都有超潜能力,但不要盲目尝试)
4.坚定或试靠宗教信仰力量(如果你没有宗教信仰,试求先人、亲人庇佑你)
5.记住!你本人及队友是第一时效的最佳救援者。
(二)具体应变措施:
1.简表
2.病伤初步处理步骤:初步医疗防止恶化,原则上其後送医。如死亡保持现状报警处理。
(1)依病伤情况分别施救(平时多熟练)
1.休克:清畅呼吸道─人工呼吸─心肺复苏术。
2.外伤止血、3.骨折固定、4.涷昏加温、
5.高温散热(中暑、热、痉孪、烧烫伤)、6.疲衰养息。
(2)使病伤者埩卧保温,给予必要的饮食及药品,增加抵抗方或减少其痛苦。
(3)安慰情绪,鼓励其生存意志和信心,尽量避免让他看到伤处及血斑,以免影响情绪
。
(4)随时观察情况的变化,适时的唐以妥善护理。
(5)视天候,环境,路况,伤势病况等决定搬运方式,移至安全地点庇护後,再迳行送
医。
3.突遭天气变化时─除了雷电要迅速离开「独之物下,金属物品,高峰尖头」等之外,云
雾冰雪,风雨寒流等,原则上停止前进,观察地势及持续性慎判後,按前章预防应对各
项要领先求确保,然後决定原地或移至安全地点等候好转或终止活重由安全途径撤回,
切勿硬与大自然力量抵抗。寒湿失温是主要山难因素,必须加以防患。
(三)现场意外事件处理程序
1.确立领导中心,通常由领队担任,若故无法执行时依次由副领队、向导代行,如没有代
理人应临时推举一人领导,再就资深能干早一、二人副之,其余成员必须服从合作。
2.侦察出事地点和情况,慎重研定步骤之後派干练者结队迅速搜救,其余员移至安全地点
。搜救後如有伤患者,以适确方式医治或防止恶化措施。
3.尽量保持机动性体力以及稳定队伍情绪,设法脱困,如一时无法把握困时,将队伍移至
更安全、适宜、且目标显明地点安置设营,并沿途尽量留置求救的多种信号(如:标示
、烟火、呼叫鸣笛、光号、挂设显明标的物等对空及地面有效措施)。
4.领队判断队伍之危机未能解除时宣布「紧急状况」,将所有装备、饮水、粮食、能源等
不论公私有,全部严格管制统筹使用,切忌浪费或私用。
5.领队依状况分别斟酌派出:采集、搜救、搬运、勘查、探路。求救、留守、医疗、放哨
等人员各尽其职,原则上离远人员每组两人以上,预防发生另一事故。
6.对事故发生之原因、地点、时间、环境、天候、对处理经过,成员情况等应详尽加以纪
录。
7.等待救援之前,按本章((二)应变紧急措施)之各要领分别做好应变措施。
8.如队伍中有人亡故,尽量保持原状,报请检警单位依法处理。
☆自倍程序──参考下表
意外事故现场处理程序简表如下:
(自保及救援二系列)
丙:搜救作业
(一)接获山难詖息後(或登山过期未归,似是发生事故现象时),迅速通知救难成员,
指定携带必要装备,器材、粮食份量等待备,并成之「搜救山难中心」展开必要作
业。
(1)「中心召集人」以该社团领导人兼任,并以主要干部分任「副召集人」「连络人」
「庶务」等开始进行筹备作业。
(2)「搜救成员」以体力充沛、登山经验丰富,有自保,救人能力,宣具有见义勇为、团
队合作精神者优先充当之。其中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具有熟习搜救知识和技能者,
并就中遴选较干练并熟知山区情况者,分别担任「小组长」。再以数资深且有统御
能力者为「领队」或现场指导,担任为现地搜救的指挥人。
(3) 成员之中须另编配「连络、运输、补给、急救」等人员,必要时附配「攀岩、雪地
、溯溪」等专能人员,俾为发挥搜救之功能。
(二)中心与主办机构(出事地区警察单位或当事单位)及该次登山活动留守人员或下山
讨救者密切接触,详尽了解山难情况有关背景等一切资料後加以研判,并拟定作业
步骤、搜救方式、配置人员、应带装备等全盘方案。
如中心系「出事当事单位」时,视实际情况必要寺向就近「军、警、林务、登山社
团」…等请求支援。
(三)一旦确定步骤即迅速展开作业,紧急召集待备的「搜救成员」为第一批搜救的队伍
,由领队立即带领至现地进行搜救,并视其经过和必要性,陆续派出第二、三、四
……批队伍加入支援(预先通知後批成员备装待命),并设立通讯、补给等系统
。
(1)现地如已成之「指挥部」(通常由军警或当事单位或首先之救援单位所成立),各批
到达队伍必须向该部负责人报到并受其节制指派,以收事权统一,发挥组织力量之功
效,切勿有「本位主义」或「争功」之心态言行,尤其是友援队伍更须慎戒,否则不
但失去你崇高的侠义精神,更会影响到作业的功效。
(2)如该第一批队伍为现地先头队伍,则立即自成「临时现场指挥部」,并指派一、二人
镇守与「召集中心」保持密切连系,随时报告搜救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再请求补给,
支援人员等後续必要的支援。以後依实际进展再并入另行成之「指挥部」建制内,或
以叔改为下式「指挥部」,原则上搜救作业绝不可二个以上指挥系统各自为政之现象
。
(四)现场搜救作业
(1)指挥者召集各队领队及主要干部,依据所知之各项情况有关资料,共同研议最适切之
搜救步骤。──如目标局限者以「集中式」或「地毯式」,如范围广大或地点不明显
者即分编数小组(各小组由前述各小组长带领,各更细分时指派一干员带领)各分配
责任区以放射式、多角重点式或混合式等适切方式展开搜救作业,并随时与「指挥部
」保持紧密连系(预先约定连络方式或信号)报告作业经过。搜索路线务必避免重
覆,并斟酌现况,适当分配人力、装备,以免浪费人力、物力及争取时效。
(2)步骤一确定,各成员必须绝对服从,并发挥各自力量精细从事,凝聚视、听觉全神贯
注:各种痕迹、死角、洼窟地、荫蔽地点、草丛、摔滑足点等尤特别要观察)。
(3)各队伍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先求「自保」然後「助人」,切勿造成「二次山难」,搜
径要预留记号以免自迷,但撤回时务尽顺手消灭。
(4)一发现情况之即报「指挥部」,并通知邻近小组以接递方式再转遍各小组,然後全力
抢救,其作业及处理要领参酌前章乙─(二)及丙附表有关之要领,妥善处理之。
(5)一发现亡故时,现场尽量维持原状利勿任意移动或改变,并从速报请有关单位处理。
除非应警检单位或当事家属等之要求,必要时做人道上的支援外,非一般救援队伍之
职责范围之内。
(6)搜救作业有结果,或有一段落决定中止作业後,「现地指挥部」与各「召集人」密切
配合之下,应尽各种有效且迅速的方法,通知分散在各地区作业中之各队伍停止作业
,并撤退至指定地点(依其作业位置尽择捷便安全路径撤回交通捷便地点)集中待候
命。「指挥部」与「中心」必须确实掌握其行止,并设法协助或调派其归赋车辆。如
交通调派不便之边僻小队伍可令之径行还回。但任一队伍退回後必须向「中心」或「
指挥部」报到後方得解散。
(7)传递讯息(包括山难发生信讯及迩後情况)务必「迅速、正确、简括」,必要时以书
面为之。且领导人员不可任意发布消息,最好指派一专员统一发布。
(五)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当事人员对当事人家属之心情,应格外体察多加抚慰,以免引起无谓的支节。
(2)全作业过程必须指定专人做全盘性的详尽记录,并事後召开检讨会为日後之活动及作
业改善以及各成员考绩的依据。
(3)作业终了後按实况分别奖惩所属「救难成员」及「活动队员」之功过,并铭谢支援单
位或人事,复慰问当事人或其家属。
结论:环视世界登山运动,都时有山难事件的发生,台湾亦不例外。但除了小部分纯为人
力不可抗的因素外,多数都以人为疏失所引起。须知一旦发生事故,不但当事人及
家庭遭受到美大哀痛,连周缘以及广泛社会都会受了很大损失,身为爱好登山者不
得不慎。切记:大自然变化美测,莫高估自己的能力,时时刻刻居安思危,一旦遭
事冷静适切因应,并发挥高洁的救人道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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